更多"[单选题]甲企业2019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25"的相关试题:
[单选题]某企业2016年度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合计为3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全年已经预缴税款25万元,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抵免税额为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是( )。
A.55万元
B.50万元
C.30万元
D.75万元
[单选题]税务师代理某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事宜,该企业来源于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已预缴税款50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 )万元。
A.10
B.12
C.5
D.79
[单选题]某企业2014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全年已预缴税款25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 )万元。
A.10
B.12
C.30
D.79
[单选题]某企业2014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在全年已预缴税款50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是( )万元。
A.60
B.62
C.55
D.79
[单选题]某企业2019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在全年已预缴税款25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 )万元。
A.10
B.12
C.30
D.79
[单选题]某境内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40
B.42.5
C.45
D.47.5
[单选题]境内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30万元。2019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25
B.35
C.55
D.65
[单选题]某企业 2019 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 200 万元,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全年 已经预缴税款 25 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 100 万元,在境外缴纳了 20 万元企业 所得税。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 )万元。
A.32
B.29
C.30
D.27.5
[简答题]某企业2019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另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
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单选题]甲居民企业2019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当年从境外A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30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从境外B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70万元(B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
假设甲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方法计算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
则甲居民企业2019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
A.250
B.263.75
C.268.75
D.273.75
[简答题]某企业2019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假如企业自2012年起在A、B两国设立分支机构,其2019年的应税所得具体为:
A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A国税率10%;
B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B国税率40%;
假设其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5万元和8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请计算企业2019年其境外所得需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单选题]某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甲国应纳税所得额折合人民币500万元,在甲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折合人民币70万元。该企业汇总纳税时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375
B.355
C.325
D.305
[简答题]
某企业201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假定以前年度均盈利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011年7月税务机关对该企业的2010年度纳税情况进行税务稽查发现如下问题:(1)2010年度6月企业以上年工资总额的10%标准为全体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合计3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12月进行账务调整,将超过2010年职工工资总额的5%部分计金额12万元调整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福利费”。因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未超过规定标准,201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未作纳税调整;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这部分补充养老保险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经计算为3万元)。(2)2008年已作为“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应收账款30万元,于2010年8月重新收回,企业将收到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201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未缴纳企业所得税。(3)2010年7月,因违约拒收供货方提供的预定货物,向供货方支付违约金4万元,企业计入“营业外支出”,201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未作纳税调整增加。针对上述问题,税务稽查部门作出如下决定,并于2011年8月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通知该企业:(1)调增该企业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所得额46万元,分别为:超过当年职工工资标准的5%补充养老保险部分计12万元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前年度已作资产损失当年收回的30万元应计入所得额、支付供货方违约金4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同时作出补税、罚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决定:对调增的所得额按适用税率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5万元,自2011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和按应补税额处以0.5倍的罚款。(2)对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未代扣的个人所得税,责令该企业协助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并对该企业处以未代扣税款0.5倍罚款和自未代扣税款申报期满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问题:
1.税务机关对该企业2010年企业所得税和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作出的补税(或追缴)、罚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处理有哪些方面不当?并说明理由,
2.企业若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上述处罚规定不服,可采取什么措施?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判断题]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A.正确
B.错误
[简答题]某企业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假定以前年度均盈利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7月税务机关对该企业的2019年度纳税情况进行税务稽查发现如下问题:
(1)2019年度6月企业以上年工资总额的10%标准为全体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合计3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12月进行账务调整,将超过2019年职工工资总额的5%部分金额12万元调整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福利费”。因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未超过规定标准,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未作纳税调整;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这部分补充养老保险超标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经计算为0.3万元)。
(2)2017年已作为“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应收账款30万元,于2019年8月重新收回,企业将收到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未缴纳企业所得税。
(3)2019年7月,因违约拒收供货方提供的预定货物,向供货方支付违约金4万元,企业计入“营业外支出”,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未作纳税调整增加。
针对上述问题,税务稽查部门作出如下决定,并于2020年7月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通知该企业:
(1)调增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所得额46万元,分别为:超过当年职工工资标准的5%补充养老保险部分计12万元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前年度已作资产损失当年收回的30万元应计入所得额、支付供货方违约金4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同时作出补税、罚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决定:对调增的所得额按适用税率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5万元,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和按应补税额处以0.5倍的罚款。
(2)对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未代扣的个人所得税,责令该企业协助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并对该企业处以未代扣税款0.5倍罚款和自未代扣税款申报期满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问题:
1.税务机关对该企业2019年企业所得税和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作出的补税(或追缴)、罚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处理有哪些方面不当?并说明理由。
2.企业若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上述处罚规定不服,可采取什么措施?期限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