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类考试 > 监理工程师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1-17 23:59:28

[单项选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则分包工程的质量( )。
A. 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B. 由分包单位负责
C. 由业主单位负责
D. 由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负连带责任

更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依法分包给其他单"的相关试题:

[单项选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则分包工程的质量( )。
A. 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B. 由分包单位负责
C. 由业主单位负责
D. 由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负连带责任
[单项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接受( )的质量管理。
A. 监理单位
B. 建设单位
C. 总承包单位
D.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单项选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 )认可。
A.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 建设单位主管部门
C. 监理单位
D. 建设单位
[单项选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 )。
A. 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B. 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
C. 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承包单位
D. 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承包单位
[单项选择]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 )。
A.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B.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C. 发包无效,并承担赔偿损失
D.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项选择]《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 )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A. 可以
B. 应当
C. 可以不
D. 应当不
[多项选择]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 )。
A. 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B. 指定的承包单位
C. 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D. 几个承包单位
E. 个人
[单项选择]《建筑法》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A. 全过程发包 
B. 施工总承包 
C. 总承包 
D. 管理总承包
[单项选择]《建筑法》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 )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A. 避免
B. 要求
C. 强制实行
D. 禁止
[单项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禁止将建筑工程( ),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A. 总承包
B. 招标发包
C. 直接发包
D. 肢解发包
[多项选择]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我国《建筑法》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规定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对于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共同承包建筑过程中的法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承包单位应当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向建设单位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B.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C.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D.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 在因分包单位原因发生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时,应当先由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再由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多项选择](2011年)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2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法院不应以破坏合同相对性为代价,片面实现社会效果
B. 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否定甲公司的责任,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断申诉,案结事不了
C. 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一并解决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欠款纠纷,以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
D. 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加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项选择]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2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法院不应以破坏合同相对性为代价,片面实现社会效果
B. 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否定甲公司的责任,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断申诉,案结事不了
C. 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一并解决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欠款纠纷,以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
D. 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加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