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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2 08:56:14

[单项选择]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人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 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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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2年考题)
A.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 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也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单项选择]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人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 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多项选择]一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的处理方案有( )。
A.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C.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D. 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不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单项选择]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10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经查证,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价值为80万元,其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为10万元。下列说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由丙现在的可执行的个人财产补足,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B. 由丙现在的可执行的个人财产补足,不足部分由甲、乙、丙补足
C. 由丙现在的可执行的个人财产补足,不足部分由丙在公司分得的利润补足
D. 不足部分,由甲、乙、丙、丁共同补足
[单项选择]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作价10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6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 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 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单项选择]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因公司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5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为3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 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 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 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单项选择]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机器设备作价2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丙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5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 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单项选择]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2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哪项( )
A. 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 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C. 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 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多项选择]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 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 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 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 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单项选择]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速冻汤圆的生产。甲以现金出资20万元,乙以自己拥有的一项制造速冻汤圆的发明专利出资,经评估作价20万元,那么,丙至少应出资多少才能符合法律规定?( )
A. 10万元
B. 30万元
C. 40万元
D. 60万元
[单项选择]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速冻食品的生产。甲以现金出资10万元,乙以自己拥有的一项制造速冻食品的发明专利出资,经评估作价42万元,那么,丙至少还应出资多少才能符合法律规定
A. 8万元
B. 48万元
C. 68万元
D. 158万元
[单项选择]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速冻汤圆的生产。甲以现金出资10万元,乙以自己拥有的一项制造速冻汤圆的发明专利出资,经评估作价42万元,那么,丙至少还应出资多少才能符合法律规定( )
A. 8万元
B. 48万元
C. 68万元
D. 1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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