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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3 20:18:27

[多项选择]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51%,即可推定甲公司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 甲公司、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6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2%,则甲公司和乙公司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C.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5%,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8%,则丙公司不应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D.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5%,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1%,则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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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51%,即可推定甲公司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 甲公司、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6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2%,则甲公司和乙公司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C.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5%,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8%,则丙公司不应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D.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5%,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1%,则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单项选择]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 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 2/3,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C. 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 3/4,其中有两个经营者市场份额合计不足1/5的,不应当推定该两个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D.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多项选择]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49%,即可推定甲公司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 甲公司、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6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2%,则甲公司和乙公司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C.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5%,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8%,则丙公司不应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D.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5%,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1%,则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单项选择]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 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C. 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其中有两个经营者市场份额合计不足1/5的,不应当推定该两个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D.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单项选择]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之一是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 )
A. 1/2
B. 2/3
C. 3/4
D. 3/5
[多项选择]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些经营者不能被推定为占市场支配地位
A. 明星公司生产的电熨斗占此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2
B. 蓝华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占此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12
C. 红湖公司与丰格公司均主要生产体育服装,实力相当,其在体育服装市场份额合计为 2/3
D. 芬河公司与另两个公司均主要生产装修漆类产品,三者在装修漆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但芬河公司产品只占三公司总份额的1/9
[多项选择]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个经营者不能被推定为占市场支配地位:
A. 明星公司生产的电熨斗占此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2
B. 蓝华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占此类产品市场份额的1/12
C. 红湖公司与丰格公司均主要生产体育服装,实力相当,其在体育服装市场份额合计为2/3
D. 芬河公司、华帝公司、繁星公司均主要生产装修漆类产品,三者在装修漆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但芬河公司产品只占三公司总份额的1/8,则不能推定芬河公司占市场支配地位
[多项选择]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51%,即可推定甲公司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 甲公司、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6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2%,则甲公司和乙公司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C.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5%,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8%,则丙公司不应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D.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8%,其中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5%,丙公司的市场份额为11%,则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多项选择]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
A. 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 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C. 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其中有两个经营者市场份额合计不足五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两个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D.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单项选择]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 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C. 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其中有两个经营者市场份额合计不足1/5的,不应当推定该两个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D.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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