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1997年7月5日,A纺织厂(以下简称“A厂”)与B棉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厂供应50吨一级皮棉,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由A厂先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30万元货款;B公司在同年10月上旬一次向A厂交货;A厂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向B公司付清余款。与此同时,为了保证该购销合同的履行,B公司要求A厂的上级公司即C纺织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就A厂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提供担保,A厂表示由C公司提供担保较为困难,但可以找C公司在B公司所在城市的分公司提供担保,B公司表示同意。于是,该分公司便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该分公司保证A厂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如果A厂不履行义务,该分公司保证履行。
1997年8月1日,A厂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30万元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于同月8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11月28日。B公司为支付D建筑公司(以下科“D公司”)的工程费,于同月2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
1997年10月上旬,B公司依照上述购销合同的规定向A厂一次交付货物,并经A厂验收,同年11月上旬,A厂向B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厂严格履行购销合同,
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随后,A厂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A厂亦拒绝向B公司支付货款。
经调查证实:B公司交付A厂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A厂之所以要求退货,主要是因其生产的产品不适应市场的需要,积压过多,销售发生困难,因此决定停止生产经营,以便择机转产。
基于以上事实,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厂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说明理由。
2003年7月5日,A纺织厂(以下简称“A厂”)与B棉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厂供应50吨一级皮棉,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由A厂先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30万元货款;B公司在同年10月上旬一次向A厂交货;A厂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向B公司付清余款;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计6.5万元。与此同时,为了保证该买卖合同的覆行,B公司要求A厂的控股投资公司即C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就A厂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提供担保,A厂表示由C公司提供担保较为困难,但可以找C公司在B公司所在城市的分公司提供担保,B公司表示同意。于是,该分公司便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该分公司保证A厂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如果A厂不履行义务,该分公司保证履行。据查,该分公司没有C公司的书面授权。
2003年8月1日,A厂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30万元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于同月8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11月28日。B公司为支付D建筑公司(以下称“D公司”)的工程费,于同月2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
2003年10月上旬,B公司依照上述买卖合同的规定向A厂一次交付货物,并经A厂验收,,同年11月上旬,A厂向B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厂严格履行买卖合同,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随后,A厂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A厂亦拒绝向B公司支付货款。
经调查证实:B公司交付A厂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A厂之所以要求退货,主要是因其生产的产品不适应市场的需要,积压过多,销售发生严重困难,因此决定停止生产经营,以便择机转产。因A厂未按时付款的行为,B公司遭受经济损失1
【情境】 汇联商业集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联”)成立于1997年,是华北地区知名连锁超市集团,目前有54家大型超市,133家社区便利店,在华北地区市场占有率达17%。汇联集团以物美价廉著称,在顾客中的口碑也一直很好。 2004年,汇联成立汇联商品中心自有品牌部,统一管理整个集团自有品牌的规划、设计、开发、质量控制和销售工作,分别推出了纺织品、零食、电子等多个自有品牌的产品。但自有品牌的市场表现并不一致,有的品牌持续热销,有的品牌的市场表现则令人失望,尤其是电子类产品,到目前为止,给集团带来的亏损已超过2400万。集团面临对自有品牌的重新调整。 2012年,国内著名的信息系统供应商信弛集团成为汇联的第二大股东,持有汇联12.5%的服份。为了降低日益增长的人工成本,汇联与信驰计划在2013年构建国内第一家大型无人售货超市。顾客购物时领取条码读取仪,该仪器扫描条码后可以对产品进行语音介绍,并准确提供商品信息,商品挑选完毕后,顾客可以把条形码放在机器上一扫,然后用触摸屏选择付款方式即可,整个购买过程无需任何人帮忙。这是汇联2013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对汇联未来的战络发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3年初,汇联全资收购了华北地区的柯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美”),柯美成为汇联的一家全资子公司。柯美是一家中高端百货集团公司,在华北地区的中心城市拥有13家商场,在高收入消费者人群中有较高的认知度。汇联希望通过此次收购能进入全新的高端百货消费的细分市场。原柯美集团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赵方名继续担任这个子公司的总经理,并担任集团的副董事长。柯美的经营方向、管理模式、进货渠道、目标客户和汇联都有很大区别,虽然并购已经完成,但柯美的经营管理依然维持着过去的状态。 您(曹建明)是汇联集团的人力资源总监,您的直接上级是公司的董事长兼执行总裁潘丽。您分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此外,您会和集团各门店经理以及子公司(包括新收购的柯美集团)的总经理共同管理各单位的人力资源工作。在集团公司,您还有5名下属,分管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绩效和薪酬等业务模块。 现在是 2013年5月19日下午14:00,您刚刚参加完3天的封闭会议归来,到办公室处理累积下来的电子邮件和电话留言等信息文件,17:00您还要参加一个重要活动
1997年5月,苏州E公司在电视机、半导体等商品上申请注册“雅虎”商标。国家商标局经过初步审定后,将上述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公告。美国雅虎公司在异议期间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称“雅虎”是美国雅虎公司著名网站“YAHOO”(www.yahoo.com)的中文音译,为社会公众所熟知。如果苏州E公司获得以上商标的注册,容易对社会公众产生误导和认知混淆。因此美国雅虎公司主张苏州E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不应被批准,同时美国雅虎公司在信息服务类提出中文“雅虎”商标注册申请。苏州E公司在答辩书中称,该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雅虎”,并非如美国雅虎公司所说的那样,取自雅虎公司的域名的英文“YAHOO”的中文音译,而是出自中国历史上苏州著名的文学家唐寅(唐伯虎)“因其风流儒雅,时人谓之雅虎”的流传。另外,苏州E公司申请“雅虎”商标在前,根据商标法“申请在先”的原则,国家商标局于1998年1月27日裁定美国雅虎公司的异议无效。苏州E公司在电视机、半导体等商品上获得了“雅虎”注册商标。 请回答:
如果美国雅虎公司不服我国商标局的裁定,应当采取什么措施?为什么? 2004年7月5日,A机械厂(以下简称“A厂”)与B钢铁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厂供应50吨钢铁,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由A厂先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30万元货款;B公司在同年10月上旬一次性向A厂交货;A厂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向B公司付清余款。与此同时,为了保证该买卖合同的履行,B公司要求A厂就依约履行付款义务提供担保,A厂找到C公司位于B公司所在城市的分公司提供担保,B公司表示同意。于是,该分公司便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该分公司保证A厂履行其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付款义务,如果A厂不履行义务,该分公司保证履行。
2004年8月1日,A厂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30万元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于同月8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11月28日。后B公司为支付D建筑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的工程费,于同月2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
2004年10月上旬,B公司依照上述买卖合同的规定向A厂一次性交付货物,并经A厂验收。同年11月上旬,A厂向B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厂严格履行买卖合同,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随后,A厂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承兑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A厂亦拒绝向B公司支付货款。
经调查证实:B公司交付给A厂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A厂之所以要求退货,主要是因其生产的产品不适应市场的需要,积压过多,销售发生困难,因此决定停止生产经营,以便择机转产。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厂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说明理由。
(2)B公司可否依据保证合同,要求C公司的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为什么
(3)
[案例2]
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以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0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1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C公司是A公司控股的子公司,C公司与B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获除A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并隐瞒了与A公司的关联关系。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
(2)根据上述提示内容,A公司应当如何向B银行支付利息
(3)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
关于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所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案例二:2005年5月,“五一”黄金周期间,沈阳某旅行社组织了黄山5日游团队,安排本社导游员李某作全程陪同。在去往黄山的火车上,为活跃气氛,导游员为大家唱了几首歌,并介绍了一安徽的风土人情和风景名胜。但游客王某等到人却觉得不够刺激,非要导游员讲几个黄色笑话,并说所有的导游员都应该会讲。导游员李某婉言拒绝,遭到了王某等人的无理指责。到达黄山后,王某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怀疑是导游员李某拿直了,要对她进行搜包、搜身,并声言要投诉到李某所在的旅行社。导游员李某为了避免旅行社遭受投诉而委曲求全,让王某搜查了包,并让一名女游客搜查了自己身上的衣服,但均未发现王某的手机。
导游员李某拒绝为游客讲“黄色笑话”是正确的。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不得在讲解、介绍中()。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