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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9 07:26:20

[简答题]写作题:撰写新书简介。(本题22分) 请为报纸撰写一篇关于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1年版《出版专业实务初级》的新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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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写作题:根据所给材料撰写选题报告。(本题20分)   大众读物编辑室图书编辑杜鹃注 意到:全国每年有一千万左右的高中毕业生,其中有数百万人将进入大学;大学及专业的选择将影响到他们未来的职业乃至人生,目前虽已出版了一些关于大学和专 业选择的图书,但大多是资料的罗列,很少能给予切实的指导。为此,杜鹃经过调查研究,准备请工商大学招生办的罗成虎主任主编一本这方面的图书。   请以杜鹃的名义写一份500~700字的选题报告。
[判断题]公文写作是撰写人代机关立言,是体现机关领导意图的写作活动。因此,公文写作不是创造性劳动。
[简答题]本题为必选题,请在Ⅰ、Ⅱ两道试题中选取一道作答。
Ⅰ.论述技能形成的过程。
Ⅱ.教育研究成果撰写的要求是什么
[多项选择]撰写作者简介时应注意的事项包括()等。
A. 材料要真实 
B. 评价要恰当 
C. 材料要系统 
D. 文字要简明 
E. 内容要全面
[简答题]

请根据所给材料撰写选题报告。(本题14分)
某报报道,袁浦筏因学术造诣及长年志愿普法荣获“杰出法学家”称号。某出版社法律读物编辑室编辑程宏看到这一消息后,对袁浦筏作了进一步了解,从而获知:袁浦筏是埔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近年来有多部学术著作出版,并到各地作法律知识普及报告上百场次,受到广泛欢迎。程宏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考虑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对法律知识有迫切需求,便拟请袁浦筏为广大农民写一本普法读物《让法律走进农民生活》。
请你以程宏的名义写一份选题报告。


[简答题]案例分析题九(本题20分,本题为选答题,在案例分析题八、案例分析题九中应选一题作答)
[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八(本题20分。本题为选答题,在案例分析题八、案例分析题九中应选一题作答) 甲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钢铁的A股上市公司,其母公司为XYZ集团公司,甲公司为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多次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成功进行了同行业并购,迅速扩大和提高了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奠定了公司在钢铁行业的地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一系列并购过程中,甲公司根据目标公司的具体情况,主要采取了现金购买、承债和股份置换三种方式进行。甲公司的三次并购过程要点如下: (1)收购乙公司。乙公司是XYZ集团公司于2000年设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生产和销售钢铁。甲公司为实现“立足华北、面向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发展战略,2007年6月30日,采用承担乙公司全部债务的方式收购乙公司,取得了控制权。当日,甲公司的股本为100亿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120亿元,留存收益为50亿元;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0.6亿元(公允价值为1亿元),负债合计为1亿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并购完成后,甲公司2007年整合了乙公司财务、研发、营销等部门和人员,并追加资金2亿元对乙公司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了乙公司产品技术等级并大幅度扩大了生产能力。 (2)收购丙公司。丙公司同为一家钢铁制造企业,丙公司与甲公司并购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支付现金4亿元成功收购了丙公司的全部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2亿元,公允价值为3.5亿元),取得了控制权。并购完成后,甲公司对丙公司引入了科学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先进经营理念,同时追加资金3亿元对丙公司钢铁的生产技术进行改造,极大地提高了丙公司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3)收购丁公司。丁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铁矿石的A股上市公司,丁公司与甲公司并购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2009年6月30日,甲公司经批准通过定向增发1亿股(公允价值为5亿元)换入丁公司的0.6亿股(占丁公司股份的60%),控制了丁公司。当日,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亿元。甲公司控制丁公司后,向其输入了新的管理理念和模式,进一步完善了丁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使丁公司从2009年下半年以来业绩稳步攀升。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分别指出甲公司并购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是属于横向并购还是纵向并购,并逐项说明理由。
[名词解释]报纸
[简答题][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为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题、乙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面的进行评阅。
甲题:
案情:某器材厂仿冒另一企业的产品,被技术监督机构查封。器材厂认为该技术监督机构无权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属于越权行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某电视台以“打假者上了被告席”为题进行了报道,并以“恶人先告状”为道德模式,对“制假者”的起诉行为予以谴责。面对媒体形成的舆论压力,法院不得不违心地作出不利于“制假者”的裁判。
请从司法的角度谈谈你对上述事件的看法。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运用法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乙题:
案情:2005年3月29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05年9月1日起实施,在新规定中取消了一些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最显著的是取消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新规定不提“婚育”二字,言外之意,学校对在校大学生结婚、生育等将不再干涉。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不少于500字。
[简答题][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
甲题
[材料]:2010年,浙江女大学生肖某到某市献血车上献血300毫升,回家后觉得头晕,随后在去洗手间的途中晕倒并左眼撞上椅角,最终导致失明。事后该市中心血站发出《女大学生肖某意外受伤事件基本情况介绍》称,肖某在献血后并没有发生不良反应,医生也及时告知献血后注意事项,且摔倒发生在献血4个多小时后,没有证据显示肖的摔倒与献血有直接联系,因此血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对此,肖某认为其采血存在违规,采血医生并未详细告知肖某采血的不同档次而直接采血300毫升,亦未告知肖某献血注意事项,而只是将相关材料放在袋子里交给肖某,肖某认为自己晕倒与献血过多有关。此后,该市血站就肖某的整个献血过程进行了调查追溯,确认了相关所有工作环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据悉,肖某治疗费用已花费6万余元,后续眼球摘除及更换义眼还需80多万元。
鉴于献血人有可能出现诸多不适,我国法律规定了血站有事前、事后分别告知的义务,即采血前后,医生应向献血者明确告知注意事项,以防发生意外。血站也应严格执行体格检查和献血体检标准,全面了解献血者身体近况,让献血者做好采血前的准备。但是,由于我国对献血者应当进行哪些必要的检查尚没有完善的政策、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医生考虑更多的是献血者的血液是否正常,而献血者的个人体质是否能承受大剂量献血常常被忽略。
对于血站要不要承担肖某的全部损失,舆论热议纷纷。有人认为,赔偿于法无据,法律应当严守自身的界限,不宜从道德角度认可赔偿。有人认为,应当全额赔偿,因为法律与道德并非泾渭分明,互不相涉。有人则认为可以考虑适当赔偿,因为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规范,二者尽管有区别,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二者亦有一致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简答题]案例分析题二(本题15分)
[简答题]案例分析题七(本题10分)
[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六(本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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