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4-06-22 19:43:50

[单项选择]
甲市A区的百货公司与乙市B区的冰箱厂在甲市C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在乙市D区冰箱厂仓库履约交货。如果发生纠纷,协商解决不成时,应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因冰箱质量和货款问题双方发生纠纷,百货公司向D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冰箱厂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受理百货公司起诉的法院认为本法院无管辖权时,应当( )。
A. 裁定不予受理
B. 裁定驳回起诉
C. 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D.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更多"甲市A区的百货公司与乙市B区的冰箱厂在甲市C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的相关试题:

[单项选择]
甲市A区的百货公司与乙市B区的冰箱厂在甲市C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在乙市D区冰箱厂仓库履约交货。如果发生纠纷,协商解决不成时,应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因冰箱质量和货款问题双方发生纠纷,百货公司向D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冰箱厂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的管辖协议( )。
A. 有效
B. 无效
C. 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D. 经法院确定以后有效
[简答题]·背景材料
2002年5月20日,山东汉威百货公司与合肥电冰箱厂签订了冰箱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汉威百货公司向合肥电冰箱厂购买A型号电冰箱200台,每台价格2000元,由汉威百货公司到合肥冰箱厂验质并带款提货。2002年6月中旬提50台,7~9月份每月提50台。如执行中一方有变化,应提前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供需双方违约责任均按国务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款》第35,36条的规定处理。”合同签订后,合肥电冰箱厂积极履行合同,于2002年6月4日、29日两次电告汉威百货公司提货,对方均以资金短缺为由未提货,直至合同期满。2002年12月20日,汉威百货公司业务员到合肥电冰箱厂与之达成口头协议,购买了B型号冰箱100台,每台1200元,但分文未付,3个月后,合肥电冰箱厂(原告)诉诸法院追究汉威百货公司(被告)的违约责任。被告辨称:2002年5月20日签订的协议是一项“意向性”合同,只有在市场需要、资金许可的前提下才予以履行,因此不负违约责任。购买的B型号冰箱属劣质产品,对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请分析:
1.被告的理由能否成立
[单项选择]2004年7月20日,甲市第一百货公司与乙县新奇示果园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乙县新奇示果园于2004年8月20日前向甲市第一百货公司交付苹果10万斤,任何一方违约,则支付对方违约金 5000元;新奇示果园于2004年8月30日前向甲交付葡萄10万斤,任何一方违约则应支付对方违约金1万元。8月2日,乙县连降暴雨,洪水泛滥。新奇示果园因地势低凹,灾情严重,水退之后,仅得苹果5万斤。其间由于乙县新奇示果园忙于果园排水、救灾、摘果、组织装箱、运输一直未与甲市第一百货公司联系。8月20日,新奇示果园将5万斤苹果运给甲市第一百货公司。而甲市第一百货公司于2004年8月6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市第一百货公司于2004年8月21日向丙交付苹果10万斤,违约金2万元;甲市第一百货公司于2004年9月4日向丙公司交付葡萄10万斤,违约金 3万元。9月2日,乙县一场冰雹,致使新奇示果园葡萄严重受损,几乎绝收,仅摘收葡萄2万斤,9月 4日,新奇示果园即告知甲市第一百货公司此事并提交有关受灾情况的照片、录像等资料,9月6日,新奇示果园将2万斤葡萄交付给甲市第一百货公司,又致甲市第一百货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违约金3万元。以上各项损失中应由新奇示果园承担的是( )。
A. 5万元
B. 1万元
C. 2万元
D. 3万元
[单项选择]2010年5月18日,甲市A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市B钢铁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提请甲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010年6月10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A公司向乙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向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市某区人民法院应当( )。
A. 裁定不予受理
B. 裁定驳回起诉
C. 将此案移交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D. 受理并依法审理此案
[单项选择]1999年11月1日,永安公司与华阳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永安公司购买华阳公司某建筑材料40吨,吨价20000元,总计货款80万元,由永安公司以支票付款。款到后华阳公司交货,交货地点为华阳公司的仓库。其后不久,华阳公司听说经纬公司欲以吨价 22000元的价格买进该建筑材料,遂感在与永安公司的交易中自己吃了亏,不免顿生悔意。恰在此时,永安公司如约前来提货,华阳公司见其未带支票,故拒绝发货,并单方声明解除合同,然后迅速与经纬公司签订了转让该建筑材料的合同。几天后,永安公司派人送来支票,却发现华阳公司己将该建筑材料出卖,遂以华阳公司违约为由,向华阳公司所在地的甲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华阳公司实际履行;而华阳公司亦以与永安公司之间的合同存在着重大误解为由,向永安公司所在地的乙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与永安公司之间的合同。请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纠纷应由______的法院管辖。
A. 标的物所在地
B. 甲、乙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
C. 最先接到起诉状
D. 最先立案
E. 合同签订地
[多项选择]甲市新兴区万方公司与甲市河北区海风公司在甲市城中区签订了一批电器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海风公司向万方公司提供一批电器出口,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甲市新兴区万方公司住所地。海风公司交付货物后,万方公司支付了相应的货款,但经检验,电器质量不合格,为此万方公司向甲市新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风公司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新兴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立案受审。下列关于新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受审后法律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新兴区人民法院取得了该案的审判权
B. 新兴区人民法院取得了该案的排他管辖权,其他人民法院不得再受理此案
C. 诉讼时效从新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中断
D. 万方公司和海风公司取得相应的原、被告的诉讼地位
[多项选择]2002年8月,西安A区的天元商贸公司与大连海产公司在大连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海产公司在2002年9月28日之前将2吨冷冻龙虾以空运方式运至西安机场,由天元公司自行提货,以供应国庆期间西安市的节日市场。同年9月25日,海产公司将该批龙虾运至西安B区的机场并卸货。天元公司以龙虾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为由,拒绝提货和支付货款。海产公司决定起诉天元公司。由于机场没有冷冻设施,龙虾面临变质,海产公司将龙虾转移至西安C区的货舱。但是,由于龙虾的保鲜期限较短,若不及时处理,将会导致重大经济损失,于是海产公司在起诉之前,向法院申请对龙虾采取措施。根据上述问题,请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如果海产公司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 西安A区法院
B. 海产公司所在地的大连法院
C. 西安B区法院
D. 西安C区法院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