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
净利润 | 800 | 1200 | 1800 |
营业收
[简答题]天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公司)由5家国有企业联合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2002年3月,公司净资产额8 000万元,公司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天山公司曾于2001年8月成功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1 0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
(2)天山公司现有董事7名,2002年3月10日,董事长提议,趁全体董事15日均无出外任务,召开临时董事会。15日全体董事如期到会,董事会上制定并通过了“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和“公司增资方案”,两个方案的主要内容分别为:本年度计划再次发行1年期公司债券 2000万元;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会后将上述两个方案提交了公司股东会。
(3)4月10日,公司股东会在其召开的定期会议上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增资方案”,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家股东赞成增资,这3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5 840万元;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这2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4160万元。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4)4月20日,公司监事会在检查公司财务时发现,公司经理王某擅自将公司5万元资金借给其亲属开办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天山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过程中存在的议事规则方面的不合法之处是什么为什么
(2)天山公司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3)天山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4)天山公司对王某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简答题]案情:2002年11月2日,中意公司与天源公司发起设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约定:天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中意公司以补偿土地使用费及负责建房的全部资金投资,发起设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兴建中源大厦。2003年5月11日,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向某市工商局设立登记,并获得市工商局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后,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使用该地块的房地字第027号《房地产证》,并注明权利人是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 7月22日,中源大厦建设开始动工。后因公司发生内部股权纠纷,工程建设资金不能到位,中源大厦建设于2004年6月全面停工。2005年12月9日,市工商局作出《核准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注销了中 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登记。但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一再申明没有向市工商局申请注销登记,市工商局也未能提供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签署的申请文件和该公司债权债务清算报告。 2006年3月,市工商局作出《关于成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决定》。该决定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成立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负责该公司清算业务。中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两个行政行为均不服,先后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题:
[简答题]2002年9月,A、B、C、D四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亿元。
(1)2006年1月,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依法变更为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公司”)。其中,甲公司全体股东作为乙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甲公司的资产以及债权债务全部由乙公司承继(截至2005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2亿元),乙公司的实收股份总额为2.1亿元。 (2)乙公司的监事会共有11人,其中职工代表3人,均是通过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乙公司的董事刘某拥有该公司200万元的股份,2006年2月,刘某与转让其股份中的40万股,第二年,刘某欲再次转让其股份50万股。 (4)2006年2月28日,乙公司为奖励本公司职工的辛勤工作,特采取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法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乙公司现有的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乙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1500万股的股份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同时,收购股份的资金系从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支出的,且拟于2007年3月3日,将该股份转让给公司职工。 (5)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06年4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于是在4月3日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公司分立的事宜)通知各股东。会上,就公司分立的事宜,全体股东进行了决议,当时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共持有乙公司股份15000万股,(乙公司共发行股份20000万股)。其中,10000万股持赞同意见,另有持有5000万股的股东反对该决议。于是,乙公司通过了该项决议,决定实行分立。另外,临时提出发行债券的事项交会议进行讨论,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了该项决议。 (6)乙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成员9人,2006年5月12日通知全体董事召开董事会,2006年5月20日,董事实到7人,作出某项决议时,有4人同意,于是,董事会认为已超过实到7人的半数,所以决议有效。 (7)因乙公司业务需要,在山西设立分公司,为此,乙公司特地到乙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张某认为其股东人数不足五人,因此股份有公司的设立无效,张某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公司的股份总额是否 我来回答: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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