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公司是某市卫生局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1996年5月18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红星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5月2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将有关消息通知丁红星公司。7月14日,该市卫生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红星公司进行整顿,9月2日,红星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9月10日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整顿期间,债权人D公司发现红星公司不但经营状况没有好转,反而又欠了一笔新债,于是D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红星公司破产,法院裁定后于1997年12月21日宣告红星公司破产。1998年1月30日,破产程序终结。但1998年10月份,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1997年1月份,红星公司曾放弃对某一大医院的30万元债权,条件是该公司职工在该医院就诊时享有优惠待遇。于是人民法院依法追回了这笔财产。
问题:
(1)整顿期未满,可以宣告破产吗该案履行的程序是否正确
(2)原红星公司的30万元债权该如何处理
甲公司系国有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于1996年3月18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月2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将立案情况通知了甲公司。5月14日,甲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申请对甲公司进行整顿。7月2日,甲公司与债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7月10日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整顿期间,债权人发现甲公司不但经营状况没有好转,反而又欠了一笔新债,于是债权人又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法院裁定后于1997年 10月21日宣告甲公司破产。1997年11月30日,破产程序终结。1997年12月底,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1997年11月,甲公司曾放弃对某医院的20万元债权,条件是甲公司职工在该医院治疗时享有优惠,于是人民法院依法追回了20万元财产。 |
(一)资料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是A国有企业作为唯一发起人于1996年10月改制设立的。2002年6月22日,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下列决议: (1)决定增加2名董事和1名职工监事; (2)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解聘财务负责人; (3)拟订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 上述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全体通过。2002年9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经调查核实:甲公司2001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遂于9月10日作出处罚决定,对甲公司罚款20万元,对董事长王某和总经理张某各罚款5万元,并于9月12日将处罚结果告知甲公司、张某和王某。2002年11月12日,税务机关责令甲公司限期缴纳已经拖欠了2个月的营业税。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从下列问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答案。 |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