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2-06 03:44:09

[单项选择]20×2年2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丁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甲公司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4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丁公司为甲、乙、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其固定资产(管理用设备)出资,该设备的原价为5000万元,累计折旧为2300万元,公允价值为3300万元,未计提减值;乙公司和丙公司以现金出资,各投资1550万元。
丁公司于2月底开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取得的甲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当年丁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除实现净利润外,丁公司未发生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
假定甲公司存在子公司,在年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小题。
20×2年年末甲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利得为( )。
A. 240万元
B. 380万元
C. 0
D. 600万元

更多"20×2年2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丁公司,注册资本为"的相关试题:

[单项选择]20×2年2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丁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甲公司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4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丁公司为甲、乙、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其固定资产(管理用设备)出资,该设备的原价为5000万元,累计折旧为2300万元,公允价值为3300万元,未计提减值;乙公司和丙公司以现金出资,各投资1550万元。
丁公司于2月底开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取得的甲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当年丁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除实现净利润外,丁公司未发生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
假定甲公司存在子公司,在年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小题。
甲公司20×2年年末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
A. 400万元
B. 160万元
C. 140万元
D. 180万元
[单项选择]
(九)2×10年2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丁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甲公司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4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丁公司为甲、乙、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其固定资产(管理用设备)出资,该设备的原价为5000万元,累计折旧为2300万元,公允价值为3300万元,未计提减值;乙公司和丙公司以现金出资,各投资1550万元。
丁公司于2月底开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取得的甲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当年丁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除实现净利润外,丁公司未发生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假定甲公司存在子公司,在年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甲公司2×10年年末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
A. 400万元
B. 160万元
C. 140万元
D. 180万元
[简答题]甲、乙、丙三位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甲、乙出资人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按期缴纳了出资额,丙出资人通过与银行串通编造虛假的银行进账单,虚构了出资。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接受委托对拟设立的丁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组负责人。审验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实施了检查文件记录、向银行函证等必要的程序,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但未能发现丙出资人的虚假出资情况。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的验资报告中认为,各出资人已全部缴足出资额,并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丁公司注册登记半年后,丙出资人补足虚构的出资额。一年后,乙出资人抽逃其全部出资额。两年后,丁公司因资金短缺和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不低债,无力偿付戊供应商的材料款。戊供应商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验资报告为由,向法院提供民事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BC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三项抗辩理由,要求免于承担民事责任:一是审验工作乃分支机构所为,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二是戊供应商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不存在合约关系,因而不是利害关系人;三是验资报告已经注明“仅供工商登记使用”,戊供应商因不当使用验资报告而遭受损失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要求:
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戊供应商可以对哪些单位或个人提起民事诉讼?
(2)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2)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单项选择]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的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
除飞亚公司外,有权提出重整申请的主体包括( )。
A. 欧陆公司
B. 方正律师事务所
C. 美澳公司
D. 李某
[单项选择]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前五年若有利润,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始平均分配利润。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公司成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公司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如下:同意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1万元。丁向公司出具了借条。虽至今丁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1万元。
千山公司总经理王五系甲好友,千山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请求北陵公司提供担保。甲说:“公司章程规定我只有300万元的担保决定权,超过了要上股东会才行。”王五说:“你放心,我保证一年到期就归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只是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甲碍于情面,自己决定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遇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同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甲,甲愿意受让。2010年7月,当地发生洪水灾害,此时北陵公司的净资产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务150万元一直未还。北陵公司决定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订了捐赠合同,但尚未交付。
北陵公司于2010年8月请求丁归还借款,其请求权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
A. 是
B. 否
C. 待定
D. 不存在这一问题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