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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能百货”(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四人推举赵某为合伙负责人,并约定5万元以下的事项赵某可以自主决定,超过5万元的事项须与其余三人协商后决定。2010年,赵某未与其他三人协商擅自以通能百货的名义与强原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通能百货向强原公司提供管材100吨,每吨5000元,货到后3天付款。通能百货在交付管材前,发现强原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此时,通能百货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A. 宣告合同无效
B. 中止履行合同
C. 直接解除合同
D.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单项选择]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能百货”(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四人推举赵为合伙负责人,并约定5万元以下的事项赵可以自主决定,超过5万元的事项须与其余三人协商后决定。2010年,赵未与其他三人协商擅自以通能百货的名义与强原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通能百货向强原公司提供管材100吨,每吨5000元,货到后3天付款。通能百货在交付管材前,发现强原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此时,通能百货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A. 宣告合同无效
B. 中止履行合同
C. 直接解除合同
D.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简答题]2012年末,中国公民王某与赵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王某出资70%,赵某出资
30%,协议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享经营成果,王某每月在合伙企业领取工资8000元,赵某在合伙企业领取工资6000元。同时王某也是甲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兼董事,王某从2011年6月开始投资甲公司,但未在甲公司任职。2013年相关业务如下:
(1)2月王某领取甲公司董事费12万元,从中拿出5万元通过经认证批准的非营利机构捐给受灾地区。
(2)3月,王某从甲公司取得现金股息4万元。
(3)10月王某从甲公司借款10万元,年末未归还也未用于甲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4)2013年合伙企业取得销售收入120万元,营业成本35万元(包括王某和赵某的工资),营业税金及附加6.6万元;销售费用20万元,包括广告费20万元;管理费用30万元,包括业务招待费10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3万元;财务费用3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王某领取甲公司董事费应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王某股息、红利性质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王某取得的合伙企业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5)计算赵某取得的合伙企业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多项选择]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的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
关于重整计划的执行,说法正确的是( )。
A. 执行主体是管理人,由法院监督
B. 债务人负责执行,由管理人监督执行
C. 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申报债权
D.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