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类考试 > 国家司法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4-05-31 19:04:00

[简答题]张三与李四于2000年5月登记结婚,2001年张三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四离婚。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原告张三住所和工作单位均在北京市北城区,被告李四虽然家住北京市南城区,但其工作单位却在L省三河市,其户口也在三河市。北京市南城区法院认为此案不应由自己管辖,而将案件移送给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北城区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地域管辖中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本法院对该案也没有管辖权,于是又将案件移送给被告住所地――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审理。2000年10月,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给北城区法院复函称:我院受理案件后,经两次传李四谈话,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而且李四也要求回原籍处理;同时,被告人所在单位现已搬迁L省D县该案已不属我院管辖,特将全部案件材料退回你院审理。2003年3月,北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所在单位既然已从L省三河市迁至 L省D县,就应由L省三河市直接将案卷材料移送 D县人民法院审理,于是又将该案材料移送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2003年12月,L省D县人民法院接到三河市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后,以李四已于 2000年11月返家休养1年以上,至今未回工作单位为由,又将案卷材料移送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中各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移送管辖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更多"张三与李四于2000年5月登记结婚,2001年张三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的相关试题:

[简答题]张三与李四于2000年5月登记结婚,2001年张三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四离婚。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原告张三住所和工作单位均在北京市北城区,被告李四虽然家住北京市南城区,但其工作单位却在L省三河市,其户口也在三河市。北京市南城区法院认为此案不应由自己管辖,而将案件移送给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北城区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地域管辖中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本法院对该案也没有管辖权,于是又将案件移送给被告住所地――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审理。2000年10月,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给北城区法院复函称:我院受理案件后,经两次传李四谈话,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而且李四也要求回原籍处理;同时,被告人所在单位现已搬迁L省D县该案已不属我院管辖,特将全部案件材料退回你院审理。2003年3月,北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所在单位既然已从L省三河市迁至 L省D县,就应由L省三河市直接将案卷材料移送 D县人民法院审理,于是又将该案材料移送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2003年12月,L省D县人民法院接到三河市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后,以李四已于 2000年11月返家休养1年以上,至今未回工作单位为由,又将案卷材料移送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于2001年提起离婚之诉时,本案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单项选择]湖北省A县某一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张三诉李四侵权一案时,在审理过程中,李四因为以暴力方法阻碍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被人民法院罚款700元,李四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基层人民法院采取的罚款的强制措施不当。请问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 由中级人民法院制作决定书,撤销或者变更基层人民法院的错误决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先口头通知,并于3日内发出通知
B. 由中级人民法院制作裁定书,撤销或者变更基层人民法院的错误决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先口头通知,并于3日内发出通知
C. 由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书,限令基层人民法院在3日内改变错误的决定
D. 由中级人民法院口头指出错误,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基层人民法院自己纠正
[单项选择]张三与李四因建筑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张三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追究李四的违约责任。在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后,张三发现本案的书记员2E--是李四的大学同学,同一个导师,关系甚密,因此决定申请其回避,那么张三应当在何时提出申请呢
A. 举证期限内
B. 开庭审理时
C. 法庭辩论终结前
D. 本案宣判前
[多项选择]张三与李四签订一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供应苹果5万斤,张三负责运输,张三委托王五运输,王五将其中3万斤苹果按期送达,另外2万斤苹果因王五运输任务太忙而逾期送达,且苹果因此而部分霉烂。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李四的损失应由王五承担
B. 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承担
C. 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王五负连带责任
D. 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有权向王五追偿
[多项选择]
张三向C市D区人民法院起诉李四,要求其偿还欠款5000元,但借据丢失,又未能提供其他有力证据,故一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张三的起诉,张三提出上诉,并在二审中提供了失而复得的借据,请回答下列问题:
金龙钢材厂拖欠飞虎运输公司50万元,经法院裁判后进人强制执行程序,但金龙钢材厂拒不执行,则以下人民法院对其采取的特别执行措施中说法正确的有:
A. 人民法院可以对金龙钢材厂的法定代表人李某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B. 在采取限制出境期间,金龙钢材厂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此限制措施
C. 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将金龙钢材厂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信息公布在当地大小报纸上
D. 飞虎公司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布信息,但有关费用由飞虎公司负担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