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0-29 20:11:10

[多项选择]朱某夫妇于1965年结婚并生有一女一子,1970年朱某的妻子因病去世,朱某一人将子女抚养长大。1990年朱某女儿朱晓嫁到外地,从此与父亲和弟弟少有联系。次年儿子朱平也结婚,并于1995年生下一女朱琳琳。 1999年,朱平因车祸死亡,其妻带女儿另嫁他人。2000年,朱某患病,朱某的侄儿朱琪前来照料朱某生活,直到2005年朱某病危住院。朱某在病榻上曾写下一张字条,内容为:“我走后,把房子留给朱琪,把5万元存款留给孙女朱琳琳。朱××(朱某名字)写于弥留之际。”不久朱某病故,朱琪随即打电话通知在外地的朱晓,告知了朱某的死讯和字条的内容。朱晓得知父亲没有给自己留下遗产,在电话中气愤地说:“老头子不讲情意,不给就算了,给我还不稀罕呢。”关于朱某的遗产处理,下列选项中哪些项是错误的
A. 朱某的遗产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B. 朱某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朱琪应作为法定继承人分得部分遗产
C. 朱晓并未放弃其遗产继承权,但因其未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
D. 朱琳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遗产中应该为朱琳琳保留必要的份额

更多"朱某夫妇于1965年结婚并生有一女一子,1970年朱某的妻子因病去世,"的相关试题:

[多项选择]朱某夫妇于1965年结婚并生有一女一子,1970年朱某的妻子因病去世,朱某一人将子女抚养长大。1990年朱某女儿朱晓嫁到外地,从此与父亲和弟弟少有联系。次年儿子朱平也结婚,并于1995年生下一女朱琳琳。 1999年,朱平因车祸死亡,其妻带女儿另嫁他人。2000年,朱某患病,朱某的侄儿朱琪前来照料朱某生活,直到2005年朱某病危住院。朱某在病榻上曾写下一张字条,内容为:“我走后,把房子留给朱琪,把5万元存款留给孙女朱琳琳。朱××(朱某名字)写于弥留之际。”不久朱某病故,朱琪随即打电话通知在外地的朱晓,告知了朱某的死讯和字条的内容。朱晓得知父亲没有给自己留下遗产,在电话中气愤地说:“老头子不讲情意,不给就算了,给我还不稀罕呢。”关于朱某的遗产处理,下列选项中哪些项是错误的
A. 朱某的遗产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B. 朱某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朱琪应作为法定继承人分得部分遗产
C. 朱晓并未放弃其遗产继承权,但因其未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
D. 朱琳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遗产中应该为朱琳琳保留必要的份额
[单项选择]张某夫妇于1965年结婚并生有一女一子,1970年张某的妻子因病去世,张某一人将子女抚养长大。1990年张某女儿张婷嫁到外地,从此与父亲和弟弟少有联系。次年儿子张兵也结婚,并于1995年生下一女张琳琳。1999年,张兵因车祸死亡,其妻带女儿另嫁他人。2000年,张某患病,张某的侄儿张豪前来照料张某生活,直到 2005年张某病危住院。张某在病榻上曾写下一张字条,内容为:“我走后,把房子留给张豪,把5万元存款留给孙女张琳琳。张××(张某名字)写于弥留之际。”不久张某病故,张豪随即打电话通知在外地的张婷,告知了张某的死讯和字条的内容。张婷得知父亲没有给自己留下遗产,在电话中气愤地说:“老头子不讲情意,不给就算了,给我还不稀罕呢。”关于张某的遗产处理,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 张某的遗产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B. 张某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张豪应作为法定继承人分得部分遗产
C. 张婷并未放弃其遗产继承权,但因其未尽抚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
D. 张琳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遗产中应该为张琳琳保留必要的份额
[多项选择]刘丽是某机关干部,与丈夫育有一女二子,次子李成是养子。刘丽丈夫去世后,其一人将子女抚养长大。长女李霞成年后定居美国。长子李明成年后与王芳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刚。其次子李成患精神病已多年。2008年,李明出车祸身亡,王芳未再婚,一直与婆婆和儿子住在一起,照顾他们的生活。2009年10月,刘丽罹患肺癌住院治疗,虽经王芳数月的细心照料及治疗,仍无法控制病情,6个月后死亡。刘丽的遗产有4间房屋和10万元存款。死前刘丽立有一份遗赠,将其个人存款10万元中的2万元赠送给邻居张某,以感谢她多年来对她家的关心和帮助。其远在美国的女儿李霞打来电话称,刘丽死前曾打电话给她说,其死后全部遗产由李霞来继承,但没有其他证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霞所说的刘丽所立口头遗嘱有效
B. 李霞所说的刘丽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C. 李霞不在国内,没有继承权
D. 李霞享有的继承权是法定继承权
[单项选择]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C.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单项选择]朱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后发现朱某有一子正在哺乳期内,则下列关于对朱某变更强制措施的说法没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是:
A. 公安机关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B. 公安机关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C. 公安机关应当自行决定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决定后通知人民检察院即可
D. 公安机关可以自行决定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决定后通知人民检察院即可
[简答题]案情:朱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口角,遂叫来朋友李某一同教训王某。之后朱某和李某各自随手捡起一根木棍,朱某操起木棍就打向王某的头部,但只打了一下王某就摔倒在地,结果由于头部与地面猛烈撞击当场出现脑部出血的状况。朱某和李某急忙打120寻求帮助,之后王某被送往附近医院。在医院住院治疗10日之后王某死亡。经鉴定:王某由于脑部水肿,导致血氧浓度急剧下降而死亡。而根据王某住进医院时的诊治记录,当时王某的脑部只是轻微出血,尚未水肿迹象,若能恰当救治根本不会出现死亡的后果。朱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朱某和李某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共同犯罪,并分别判处朱某死刑,立即执行,李某有期徒刑10年。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一审法院对朱某和李某的定罪量刑是否正确为什么
[单项选择]朱某伺机报复冯某。一天,朱某见冯某10岁的儿子在地里干活,便叫自己12岁的小儿子替父报仇,朱某儿子受怂恿挥锹砍断冯某儿子的大动脉血管致其流血过多而亡。对本案______。
A. 朱某的儿子才12岁不构成犯罪,朱某也不构成教唆犯罪
B. 朱某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教唆犯
C. 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间接实行犯,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D. 朱某与其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