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层民用建筑始建于1996年,1999年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4093.78m2,地上十六层,地下一层,高度60m,属一类高层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大楼内现有行政办公、旅馆住宿、民企公司、普通住户、网吧、商铺等多种用途用房,含商住业主20户,办公业主4户。大楼屋顶设置有1个容量为80m3的生活、消防共用水箱,地下室有2个容量分别为100m3的消防水池,楼内仅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设置有1根室内消火栓系统立管。大楼内消防安全由某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楼16层仅有一处安全出口,且长期上锁;大楼东侧袋形走道尽端两侧的房间至最近楼梯间的距离超过20m;除地下一层的网吧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余楼层均未安装两自系统;大楼室内消火栓系统仅有一根竖管,且未设置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管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15层、16层未安装室内消火栓;防烟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用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大楼西侧疏散楼梯大部分楼层设置铁门并上锁;部分楼层办公室隔断、吊顶、墙面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大楼内部电气线路明敷,未使用阻燃套管;防烟楼梯间及楼层内走道内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未按一级符合要求供电,消防用电未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管理混乱。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2.消防安全管理的方法和目标。
3.简述本案例中大楼物业应怎样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4.目前,多产权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阅读下列案例,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并回答问题。
G酒业集团的文化经营和文化管理
始建于1957年的G酒厂凭借现代化的经营管理和优质企业文化的建立,从一个传统的手工酿酒作坊发展成为以名优白酒生产为龙头的大型集团公司。
在向多元化经营发展的过程中,集团以“效忠企业、业绩报国”为使命,树立“敢为人先”的集团精神,通过“两场效应”管理法,走出了一条“名牌、名企、名人”的发展道路,培育了独具特色的“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集团文化。他们通过构建“抓班子、立柱子、上路子、创牌子”的“四子”立业学说和“三层文化”的运作系统,加强企业的文化管理工作。
“抓班子”就是建立一个具备各种才能和优良素质的领导集体。“立柱子”就是企业高度重视支柱性产品的发展,形成支柱产品群,以支撑企业的发展。“上路子”是指管理规范化、高效化、现代化,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创牌子”就是力创民族品牌与名牌的统一,铸就属于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名牌。
“三层文化”的系统运作强调的是企业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的协调发展。在物质文化层面上,集团在厂容、厂服、厂标及产品构成等方面大做文章,创建了“花园式工厂”,兴建了“酒文化博物馆”。在精神文化层面上,集团以“爱国、爱厂、爱岗位”的思想塑造企业员工的灵魂,树立企业的精神支柱。在行为(制度)文化层面上,集团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15种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经营的正常秩序。同时,集团还坚持“以人为本”的“情、理、德”相结合的柔性管理,软硬结合,优化企业管理行为。
在文化管理方面,集团提炼了“抓市场、促现场,抓现场、保市场”的“两场效应”管理法,不断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美誉度;通过综合管理达到整
永祥针织总厂(以下简称“永祥厂”)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属地方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已严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1996年9月1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1996年12月20日宣布永祥厂破产,并于同年12月25日成立了清算组接管永祥厂。随后,清算组对永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永祥厂资产总额为60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流动资产1000万元,长期投资800万元,固定资产4000万元,其他资产200万元;负债总额为120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000万元,长期负债1000万元。
(2)永祥厂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为:
①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200万元,应交税金500万元。
②短期借款4200万元。其中:1995年10月5日,以永祥厂厂房A、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永祥支行共贷款2200万元;1996年2月1日向中国工商银行永祥支行信用贷款2000万元。
③应付账款310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欠卓联公司1994年9月到期贷款160万元。卓联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1996年8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永祥厂支付串联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200万元,随后将永祥厂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卓联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永祥厂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b.欠星光公司1995年6月到期贷款100万元。星光公司经多次催交无效后,于1996年8月10日起诉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永祥厂破产申请时,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c.欠利来公司1996年5月5日到期的货款150万元。1996年6月5日,应利来公司的要求,永祥厂与利来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若1996年8月5日永祥厂不能支付利来公司150万元欠款,则以永祥厂厂房B折价抵偿利来公司欠款。
④其他流动负债合计3000万元。
(3)经评估确认:永祥厂厂房A变现价值为500万元,厂房B变价值为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300万元,机器设备变现价值为1400万元。
(4)永祥厂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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