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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2 23:07:59

[单项选择]甲、乙两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乙公司诉至法院,甲公司就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人民法院,二审人民法院在调查中发现甲在一审中,就依合法的仲裁协议主张过法院无权受理,该案件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在应如何处理( )
A. 二审判决撤销原判,驳回乙的起诉
B. 调解不成的,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申
C. 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由一审人民发言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D. 可以由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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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甲、乙两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乙公司诉至法院,甲公司就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人民法院,二审人民法院在调查中发现甲在一审中,就依合法的仲裁协议主张过法院无权受理,该案件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在应如何处理( )
A. 二审判决撤销原判,驳回乙的起诉
B. 调解不成的,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申
C. 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由一审人民发言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D. 可以由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单项选择]光明公司与三原公司因商标侵权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三原公司不服,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光明公司的律师对高级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此案做如下猜测,哪个可能成为现实
A. 高级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本案
B. 高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本案
C. 高级人民法院适用独任制审理本案
D. 高级人民法院一定要自己宣判
[单项选择]大宇公司与宇通公司因合作合同纠纷诉至南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1)宇通公司赔偿损失100万元;(2)解除双方的合作合同。判决作出后,当事人上诉至某省高院,省高院维持了原判。现宇通公司认为双方的合作合同不应当解除,遂就此申请再审。则:( )
A. 当事人可以向省高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 如果该案再审,再审法院应当对原判的两项结果一并进行审查
C. 再审法院如果认为该案事实不清,可以发回重审
D. 该案如果再审,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某省高院进行审理
[判断题]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单项选择]甲和乙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判令甲支付乙违约金2万元,甲收到判决后立即开始转移财产,同时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乙知道后即向一审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于本案的财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由一审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报送二审法院
B. 乙向一审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是错误的,应向二审法院提出
C. 应由一审法院将相关材料移送到二审法院,因为此案将归二审法院审理
D.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应维持到生效的审理活动终结时止
[单项选择]1月27日,Q公司诉甲公司产品质量案判决,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赔偿Q公司200万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和Q公司均表示不再上诉。2月1日,甲公司向Q公司支付上述赔偿款。该诉讼案系甲公司2005年9月销售给Q公司的X电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所引起的。Q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部分损失。2005年12月31日,该诉讼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估计很可能赔偿Q公司150万元的损失,并据此在2005年12月31日确认150万元的预计负债。注册会计师应当提出的调整建议是()。
A.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50
B.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50
C. 借:营业外支出 50
D. 借:营业外支出 50
[单项选择]在某钢材公司诉某建筑公司偿还5万元欠款一案中,钢材公司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并通过一审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尚未接到案件之前,钢材公司见建筑公司转移财产,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后法院扣押了建筑公司的一批建筑设备(价值万元)。有关该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B. 在二审审理的过程中,即使建筑公司提供担保,二审法院也无权解除财产保全,必须由一审人民法院采取解除措施
C. 法院扣押建筑公司建筑设备(价值7万元)的措施并无任何不妥
D. 如果建筑公司对财产保全不服,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停止财产保全的执行
[简答题]H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简答题]以下是本案秦淮区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审判决书,请指出其中错误并说明理由。 秦淮区人民法院 一审刑事判决书 (04)秦判初字第16号 公诉人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常××。 被告人赵军,男,28岁,山东省济南市人,原系南京炼油厂工人,住南京市柳叶街116号。 杨子霆,男,23岁,安徽省石台县人,原系南京白鹭宾馆服务员,住南京市南湖沿河一村26号9幢301室。 辩护人:刘某,男,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符某,男,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以秦检刑诉(04)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军、杨子霆犯强奸罪,于2004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助理检察员徐子平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何××及辩护人刘××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常××指控,被告人赵军、杨子霆冒充公安人员,利用手铐、电警棒、匕首对被害人何××进行威逼,违背何××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赵军、杨子霆辩称,自己的行为只是嫖娼,亮出手铐、电警棒是为了压价,出示匕首也只是为了炫耀,以达到嫖娼而不花钱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强奸何××。两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何××从开始就具有卖淫的动机,始终没有拒绝卖淫或发生性关系的意思表示,并且在历史上曾因卖淫受过行政处罚。两被告冒充公安人员,佯装给单位打电话,以及亮出手铐、电警棒,都不过想借此压价,以达到嫖娼不付钱的目的。至于给何××看匕首,不过是一种炫耀。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两被告人的行为违背了何××的意志,不能简单地得出两被告人胁迫何××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结论。因此,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军、杨子霆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应依法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赵军、杨子霆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应予采纳。被告人心狠手辣,不判不足以平民愤,依法应予以严惩。依法判处: 一、被告人赵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二、被告人杨子霆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三、随案移送的赃物手铐一副、电警棒二只、匕首一把予以没收。 审判长:钱××
[单项选择]银行采取常规清收手段无效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银行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 10
B. 15
C. 20
D. 30
[单项选择]一审判决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而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又未上诉,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 告知当事人提起上诉
B. 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处理
C. 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D. 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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