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本期金额 | [简答题]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额;商品销售业务为主营业务;销售实现时结转销售成本。除特别指明外,商品销售均属于非关联交易。2005年12月,甲公司商品销售业务资料如下:
(1)12月1日,与A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一批商品。根据代销协议,A公司按代销商品协议价的5%收取手续费,并直接从代销商品款中扣除。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80万元,商品已运往A公司。本月末,收到A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售出该批商品的 60%,同时收到已售出代销商品的代销款(已扣除手续费)。
(2)12月3日,与B公司签订合同,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 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85万元。该合同规定,价税款的付款条件为2/10,1/15,n/30。商品已发出,款项于12月20日收到。
(3)12月5日,与C公司签订协议,为C公司定制一件商品。该协议规定:该件商品须单独设计制作,自协议签订日起2个月内交货;销售价格为80万元,由C公司于本月末前预付。本月末,甲公司收到C公司的预付款,并收存银行,该件商品尚未完工,已发生的生产成本为35万元(其中,生产人员工资5万元,原材料费用为30万元)。
(4)12月10日,收到D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0月1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经查核,该批商品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D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12月15日,收到D公司交来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折让款项。甲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已确认销售收入200万元,并收到款项。
要求:编制甲公司12月份发生的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交税金及附加”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简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税额,所有劳务均属于工业性劳务作业。销售实现时结转销售成本。甲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2003年12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资料如下:
(1)12月1日,对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诺付款。为及时收回货款,给予A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5万元。12月19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现金折扣金额后的款项,并存入银行; (2)12月2日,与C公司签订协议,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该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2004年5月1日将该批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1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78万元; (3)12月4日,收到B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1月2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甲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已确认销售收入200万元,并收到款项)。经查核,该批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了B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当日,收到B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折让款项; (4)12月14日;与D公司签订合同,向D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售价为117万元(含增值税税额),实际成本为75万元,商品已发出;同时回收一批同类旧商品,回收价5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旧商品已验收入库。甲公司收到扣除旧商品的款项存入银行; (5)12月15日,与E公司签订一项设备维修合同。该合同规定,该设备维修总价款为60万元(不含增值税税额),于维修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12月31日,该设备维修任务完成并经E公司验收合格。甲公司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为20万元(均为修理人员工资)。12月31日,鉴于E公司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甲公司预计很可能收到的维修款为17.55万元(含增值税税额); (6)12月25日,与F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甲公司按代销协议价收取所代销商品的货款,商品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该批商品的 [简答题]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额;商品销售业务为主营业务。20×5年12月,甲公司商品销售业务资料如下:
(1)12月1日,与A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一批商品。根据代销协议,A公司按代销商品协议价的5%收取手续费,并直接从代销商品款中扣除。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80万元,商品已运往A公司。本月末,收到A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售出该批商品的60%;同时收到已售出代销商品的代销款(已扣除手续费)。
(2)12月3日,与B公司签订合同,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85万元。该合同规定,价税款的付款条件为2/10,1/15,n/30。商品已发出,款项于12月20日收到。
(3)12月5日,与C公司签订协议,为C公司定制一件商品,该协议规定,该件商品需单独设计制作,自协议签订日起2个月内交货;销售价格为80万元,由C公司于本月末前预付。本月末,甲公司收到C公司的预付款,并收存银行;该件商品尚未完工,已发生的生产成本为35万元(其中,生产人员工资5万元,原材料费用为30万元)。
(4)12月10日,收到D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0月1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经查核,该批商品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D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12月15日,收到D公司交来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折让款项。甲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已确认销售收入200万元,并收到款项。
要求:编制甲公司12月份发生的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简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3%。商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额,按每笔销售业务分别结转销售成本。2002年6月,甲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及相关资料如下。 (1) 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60万元,实际成本为35万元。商品已经发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到购货方签发并承兑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70.2万元。 (2) 委托B公司代销商品1 000件。代销合同规定甲公司按已售商品售价的5%向B公司支付手续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400元/件,实际成本为250元/件。甲公司已将该批商品交付B公司。 (3) 甲公司月末收到了B公司的代销清单。B公司已将代销的商品售出500件,款项尚未支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向B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规定确认了应向B公司支付的代销手续费。 (4) 以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万元,实际成本为30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C公司。根据合同,该货款(含增值税,下同)分三次收取,第一次收取货款的20%,8月1日和9月1日分别收取货款的40%。第一次应收取的货款已于本月收存银行。 (5) 除上述经济业务外,甲公司6月份有关损益类账户的发生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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