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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2 06:51:27

[不定项选择]宏达公司从事建筑材料的销售,2012年7月15日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财务部门到税务局登记。该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增加了建筑材料的运输业务。此后一直未到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2013年6月,公司税务登记证件遗失。2013年8月,该企业被兼并。公司老总认为公司已经被兼并,注销登记与否没有多大关系,因此一直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宏达公司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A. 开立银行账户
B. 领购发票
C. 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D. 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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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宏达公司从事建筑材料的销售,2012年7月15日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财务部门到税务局登记。该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增加了建筑材料的运输业务。此后一直未到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2013年6月,公司税务登记证件遗失。2013年8月,该企业被兼并。公司老总认为公司已经被兼并,注销登记与否没有多大关系,因此一直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宏达公司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 10
B. 15
C. 20
D. 30
[多项选择]

乙公司从事建筑材料的销售,20×0年7月15日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财务部门到税务局登记。该公司于20×0年10月30日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增加了建筑材料的运输业务。此后一直未到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20×1年6月,公司税务登记证件遗失。20×1年8月。该企业被兼并。公司老总认为公司已经被兼并,注销登记与否没有多大关系,因此,一直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A. 开立银行账户
B. 领购发票
C. 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D. 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单项选择]

乙公司从事建筑材料的销售,20x0年7月15日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财务部门到税务局登记。该公司于20X0年10月30日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增加了建筑材料的运输业务。此后一直未到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20X1年6月,公司税务登记证件遗失。20×1年8月,该企业被兼并。公司老总认为公司已经被兼并,注销登记与否没有多大关系,因此,一直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可以在()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A. 20天
B. 30天
C. 40天
D. 60天
[单项选择]

乙公司从事建筑材料的销售,20×0年7月15日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财务部门到税务局登记。该公司于20×0年10月30日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增加了建筑材料的运输业务。此后一直未到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20×1年6月,公司税务登记证件遗失。20×1年8月。该企业被兼并。公司老总认为公司已经被兼并,注销登记与否没有多大关系,因此,一直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可以在()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A. 20天
B. 30天
C. 40天
D. 60天
[简答题]某公司于2012年4月15日在省外某市设立了销售分公司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由该公司在当地与相关单位签订了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该公司预付了第一年的租金。2012年7月20日该公司收到了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的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在7月底前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同时支付罚款1000元。该公司认为分公司尚未开展业务,也未取得收入,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更没必要接受处罚。2012年8月30日,该公司又接到分公司的所在地国税局处罚决定书,要求办理其分公司的税务登记,并支付罚款5000元。
[问题]
(1)该事项为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2)对于该企业的税务行政处罚是否正确
(3)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接受委托代理
[简答题]宏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是国有企业,该公司成立之初,全部资产为860万元。公司成立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决策屡屡失误,加之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至2004年公司即负债280万元,2005年负债620万元,2006年负债1200万元,2007年负债达23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08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由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宏达公司从2005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明知,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问题:
(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2)宏达公司是否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文件
(3)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申请人宏达公司的破产申请程序如何
[判断题]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判断题]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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