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类考试 > 注册会计师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0-19 16:50:31

[简答题]

宏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系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300万元和200万元设立,贸易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甲公司尚有100万元出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到期而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贸易公司在经营中因投资决策发生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全而接管贸易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4年2月10日依法宣告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对贸易公司的相关事项清理如下:
(1)2013年4月20日向A公司无偿赠与一批物资,价值30万元。管理人一直未行使破产撤销权撤销该行为,贸易公司的债权人张某(享有10万元无财产担保债权)发现后,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贸易公司的该行为,并要求将追回的财产归入到贸易公司的财产总额中,A公司得知后,认为张某本身只享有10万元债权,却要求行使30万元无偿转让财产的撤销权,因此不应退还财产。
(2)2013年1月24日向B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14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14年2月10日为8.02万元。
(3)C公司向D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贸易公司以其办公楼为C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C公司未能清偿D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经贸易公司、C公司和D银行协商,贸易公司用于抵押的办公楼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D银行,但尚有30万元的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4)张某于2013年8月11口得知贸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3年8月15日从贸易公司购买一台设备,价值20万元,当时未支付货款,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张某欲以该债务抵销贸易企业之前曾欠其20万元有足额财产价值抵押担保的债权。
(5)E公司向管理人提出取回破产受理前出租给贸易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经查,该机器设备已在破产受理前灭失,保险公司定损后应赔付100万元保险金,目前该保险金尚未支付。
(6)破产受理前贸易公司曾与F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F公司作为卖方向贸易公司交付一套机器设备,贸易公司支付完全部价款之前,F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贸易公司已经支付8

更多"宏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系由甲"的相关试题:

[简答题]

西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系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300万元和200万元设立,贸易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甲公司尚有100万元出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到期而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贸易公司在经营中因投资决策发生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全面接管贸易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10日依法宣告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对贸易公司的相关事项清理如下:(1)2013年4月20日向A公司无偿赠与一批物资,价值30万元。管理人一直未行使破产撤销权撤销该行为,贸易公司的债权人张某(享有10万元无财产担保债权)发现后,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贸易公司的该行为,并要求将追回的财产归入到贸易公司的财产总额中,A公司得知后,认为张某本身只享有10万元债权,却要求行使30万元无偿转让财产的撤销权,因此不应退还财产。
(2)2013年1月24日向B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14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14年2月10日为8.02万元。
(3)2013年12月16日与C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C公司为贸易公司定制一批特殊规格的服装,合同标的额为68万元,由C公司于2014年4月上旬交货,货到付款。现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C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
(4)贸易公司于2012年12月1日与D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800万元,贷款期限2年,E公司作为贸易公司的一般保证人与D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5)F公司于2013年6月1日向G银行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贸易公司作为F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和B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6)贸易公司与H公司破产受理前签订过买卖合同,约定贸易公司作为卖方在2013年9月15日向H公司交付一套机器设备,总价款为100万元,H公司每月支付20万元,在支付完全部价款之前,贸易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H公司支付了80万元后未再支付,贸易公司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与H公司的合同,但H公司为向银行贷款已经将该机器设备向银行依法提供质押。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破

[简答题]

甲、乙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E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2010年3月,A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评估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13年2月,A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013年3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新增的5000万元一部分由原有股东认缴,另外一部分由新股东认缴。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7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7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2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21.7%。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A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A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果甲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理由拒绝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并分别说明理由。
(4)A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宏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是国有企业,该公司成立之初,全部资产为860万元。公司成立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决策屡屡失误,加之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至2004年公司即负债280万元,2005年负债620万元,2006年负债1200万元,2007年负债达23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08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由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宏达公司从2005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明知,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2)宏达公司是否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文件?


[简答题]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宏达航空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成立3年内股东缴足所有出资即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2014年1月,宏达公司依法登记设立,甲以专利技术出资,协议作价出资1200万元,乙认缴的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有9名成员,分别是9家国有企业的负责人。监事会有5名成员,其中1人是公司职工代表。2014年2月,宏达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2014年3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拟订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到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5家股东赞成增资,该5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2014年4月,宏达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杭州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法院。对方以宏达公司是杭州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宏达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宏达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有哪些不合法之处?为什么?
[简答题]方太配件公司和万通贸易公司均是中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汽车)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2月,中泰汽车财务总监陈文霞给注册会计师李军伟发来电子邮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方太配件公司70%的产品销售给中泰汽车其他子公司,其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账面销售毛利率均为15%,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全国汽车配件行业最近3年的平均销售毛利率约为22%。方太配件公司设立在中国西部地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而中泰汽车其他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信息,财务总监希望李军伟就中泰汽车与方太配件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安排提供税收筹划建议。(2)万通贸易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开支较大,每年发生大额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而中泰汽车的业务招待费开支较小。中泰汽车拟将万通贸易公司的业务招待费"调剂"到中泰汽车进行税前列支。根据上述信息,财务总监希望李军伟就这一做法提出建议。要求:假定不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代李军伟逐项回答财务总监提出的问题。
[多项选择]2010年1月22日,赛格公司根据与深圳市联京工贸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北塘恒昌车辆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公司)签订的代理进口摩托车发动机协议,对外开立了信用证。为此,恒昌公司按照约定签发了金额分别为650万元和850万元的承兑汇票。该汇票到期日分别为同年11月16日、12月16日,收款人均为赛格公司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郊区支行为此两张汇票的承兑。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被恒昌公司在交付给赛格公司前遗失。法院受理后立即发布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并将申报权利的期间定为60日。有关本案除权判决的作出,相关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B. 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 应当独任审理
D. 对除权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简答题]2008年12月,甲汽车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乡镇企业(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方于2009年2月向乙方交付新卡车一辆,价款12万元,并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付20%定金。合同订立10天内,乙方依约向甲方付定金24000元,余款提货时付清。2009年2月乙方付款提货后,在使用中发现该车系旧车翻新,主要部件经常发生故障,便向甲方提出异议,并于4月提出退货。甲方拒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乙方向法院起诉。乙方认为甲方有欺诈行为,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并判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经查,该车确系旧车翻新,但经维修尚可使用。

(1)该合同应为无效还是可撤销的合同,为什么?
(2)乙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当?此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单项选择]甲公司是一家拥有自主进出口权限的公司。以国内外销售贸易、批发零售贸易和进出口贸易为主。甲公司始终遵循国际贸易惯例,秉承"重合同、守信用、优质服务、互利双赢"的经营理念,通过贸易纽带紧密联结国内与国际市场,且与国内外多家知名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甲公司的经营理念体现了公司使命的()。
A. 公司目的
B. 公司目标
C. 公司宗旨
D. 经营哲学
[单项选择]某组织是经营大型机械的贸易公司,以下哪个最不可能是该组织的顾客()
A. 地区代理商
B. 零售商
C. 该公司的员工
D. 收取税收的税务部门
[简答题]多式联运货物的灭失赔偿2007年10月4日,匈牙利富云国际贸易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云公司)作为买方与温州东方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售货确认书,购买一批数量为500箱的服装,总价为10万美元。2008年2月11日,东方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以委托人身份将该批童装装于一个40英尺标箱内,交由香港金豪公司所属"金泉"轮承运。金豪公司加封铅,并签发一式三份正本全程多式联运提单。2月23日,货抵香港后,金豪公司将其转至兰通公司所属"海发"轮承运。3月29日,兰通公司将集装箱运抵斯洛文尼亚的科波尔港,后由铁路运至匈牙利布达佩斯马哈特集装箱终点站(4月12日到)。4月15日富云公司向兰通公司的代理提交金豪公司签发的一份正本提单并在背面盖章。6月6日,富云公司提货时打开箱子发现是空的。同日,匈牙利铁路公司布达佩斯港口出具证明:集装箱铅封及门锁在箱抵布达佩斯时已被替换。分析下列问题:

(1)如何确定多式联运中货物灭失发生的区段?
(2)如何理解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区段承运人的责任分担问题?


[单项选择]当数据在一贸易公司的服务器上通过SSL加密传输时,应考虑以下哪种情况?()
A. 组织对加密没有控制。
B. 消息面临着线路窃听。
C. 数据可能无法到达预期的接受者。
D. 通信可能不安全。
[多项选择]刘某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虚假出资注册成立某电子贸易有限公司。刘某伙同周某以该电子贸易公司的名义,通过电视广告等方式招揽他人承揽定制电子笔芯,后分别与十几名被害人签订承揽定制合同,期间收取这十几名被害人保证金共计1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刘某和周某共同犯罪,二者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B. 周某构成虚假出资罪
C. 周某同时构成集资诈骗罪和虚假出资罪
D. 对周某数罪并罚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