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4日,某托运人将一集装箱服装交由某船务公司甲公司所属某轮承运。甲公司加封铅后,签发了一式三份正本全程多式联运提单。该份清洁记名提单载明:收货地厦门,装货港香港,卸货港布达佩斯,记名收货人为乙公司。货抵香港后,甲公司将其转至丙公司所属另一船承运。托运人凭正本提单提货时打开箱子发现里面是空的,集装箱封铅及门锁已被替换,后获知布达佩斯马哈特集装箱终点站货物被盗之事。收货人向海事法院起诉。
问题:
此案中,应由谁来承担责任,为什么?
被告某土产公司甲在湛江港将其出口的木薯片交原告某远洋公司乙所属的A轮承运,货物装完后,被告申请水尺公估,测得木薯片重量16,433吨。并将其申报承运人载于提单。为了防止货物霉损,被告请求船长在航行途中开舱晒货。
船长担心晒货会发生短重,为此,欲将大副收据中的“至卸货港发生短重,船方概不负责”的批注转入提单。为取得清洁提单,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保函,保证承担短重责任。船方接受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航行中船长多次开舱晒货。船抵达目的港后,木薯片短重567吨,原告向收货人赔偿70万法郎。为此,原告依保函向被告提出索赔,但被告拒绝。原告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09年3月1日,上市公司甲(下称甲公司)公布重组方案,其要点如下:
(1)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包括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大股东A;
(2)A将其持有甲公司的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B,作价2.5亿元;
(3)B将其持有的乙公司100%的股份作价2.5亿元,用于向A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4)A将受让的乙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甲公司,作为支付购买甲公司所属全部资产的价款;
(5)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100%股份后,将乙公司吸收合并,注销乙公司,甲公司改名为乙公司。
3月18日,甲公司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资产出售事宜。除A回避表决和一名持股3%的股东C投票反对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均投了赞成票。会议结束后,C要求甲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甲公司的股份,被甲公司拒绝。为协议受让A持有的甲公司的35%股份,B以重组为由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并承诺在受让上述股份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该股份。该豁免申请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3月23日,B发出全面收购甲公司股份的要约,要约有效截止日为4月24日,拟以B公司发行的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支付全部收购价款。因市场出现波动,B于4月1日拟撤销该收购要约,未获中国证监会同意。4月6日,B宣布变更收购要约的价格。股东D于3月30日宣布接受了B发出的收购要约,但因B变更了收购要约的价格,D于4月22日宣布撤销对收购要约的接受。
5月14日,甲公司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C)或股东代表一致投票通过了合并决议。5月15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将合并事项分别通知了各自的已知债权人,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
5月18日,C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6月30日,甲公司完成对乙公司的吸收合并。但在办理乙公司的注销手续时,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办人员以乙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为由,拒绝办理注销手续。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在3月18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后,甲公司拒绝C要求其回购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上市公司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0年4月1日,ABC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续签了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XYZ会计师事务所和ABC会计师事务所使用同一品牌,共享重要专业资源。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04年度至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但未担任甲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2)2010年9月15日,甲公司收购了乙公司80%的股权,乙公司成为其控股子公司。A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1月1日起担任乙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5年。
(3)B注册会计师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与A注册会计师同处一个业务部门。2010年3月1日,B注册会计师购买了甲公司股票5000股,每股10元,由于尚未**该股票,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委派B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
(4)丙公司系甲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C的妻子在丙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5)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D曾在甲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工作,于2010年2月10日离开甲公司,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
(6)2010年2月25日,XYZ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甲公司委托,提供内部控制设计服务。
要求:
针对上述(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是否违**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某年10月份,保险公司甲再保险公司乙答订一溢额再保险合同,根据合同规定,甲公司每一笔业务的最低自留额应是200万元;乙再保险公司的每一笔极大责任限额是1200万元。。根据甲保险公司的承保规定,当每笔业务自留额超过400万元时,必须安排临时再保险。再保险合同有指数条款。假定,签单年度为基年,次年和第3年的消费品价格指数分别上涨25%和20%。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