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中国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研究与奖励计划联合组织国内几十名政治学、行政学、社会学等专家学者,根据创新程度、自愿程度、效益程度、重要程度、节约程度和推广程度等六项标准,开展了首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和奖励活动,在320多个地市(含)以下地方政府的创新项目中,评选出10名优胜奖和10名提名奖。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学术机构按照科学的评估程序和评选标准产生的“政府创新奖”。
“政府创新”就是公共权力机关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和增进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创造性改革。政府创新的过程,是一个持续不断地对政府部门进行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与其他创新行为一样,政府创新还具有明显不同于一般创新行为的某些特征。首先,政府创新的主体是公共部门,特别是公共权力部门;政府创新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改善公共服务,增进公共利益。其次,政府创新的受惠者,主要不是政府部门自身,而是广大的公民。由于政府掌握着社会的政治权力,政府创新的结果通常对社会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最后,政府创新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它直接涉及权力关系和利益关系,十分敏感。风险性也比其他创新行为更大。
2013年10月19日,第七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项目在北京正式揭晓,共有20个项目入围。具体入围项目名单如下(按项目名称拼音排列)
江西省司法厅:创新安置帮教模式
2.共青团贵州省委春晖行动发展中心:春晖行动
3.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委县政府:嘎查村“532”工作法
4.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党委镇政府:经济发达镇行政改革与流程再造
5.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模式
6.广东省中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
7.陕西省紫阳县委:民意导向的干部选任新机制
8.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9.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l
A. 节约程度
B. 科学程度
C. 推广程度
D. 好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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