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位于某市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税务机关对其上一年度纳税情况检查中发现如下问题:(1)所属某仓库多提折旧100000元;
(2)7月为本企业基建工程购入材料234000元,其会计处理为:借:在建工程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贷:银行存款234000
(3)将自产的一批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给贫困地区,价值120000元,成本为85000元,其会计处理为:借:营业外支出120000贷:库存商品120000
(4)其他资料:企业当年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500000元,直接按会计利润计算并预缴了企业所得税。
问题:
(1)分别指出上述处理对企业相关税费的影响。
(2)作出相应的调账分录。
某市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居民企业。2011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收入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建税及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广告费800万元,业务宣传费4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某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新产品的研发费用为400万元。
(3)2009、2010两个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11年度分别在A、B两国分别设立两个全资子公司。其中A国子公司当年亏损30万美元,B国子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美元,并已在当地按2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说明:该企业要求其全资子公司税后利润全部汇回;1美元=6.32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资料,请按顺序计算下列有关纳税事项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2)计算2011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2011年境内、外的应纳所得税额;
(4)计算从B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
(5)计算该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某市彩虹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自产化妆品15箱,每箱不含税单价为80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共23400元;
(2)从某化妆品厂购进化妆品16箱,专用发票上注明每箱不含税进价15000元;全部生产领用,加工高档化妆品直接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380000元;
(3)将自产口红10大箱,以成本价每箱8500元分给职工作年货,对外销售不含税单价为每箱19500元;
(4)本月生产销售蓝眼油1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2850元,每箱收取包装箱押金175.50元,约定半年期限归还;
(5)该厂生产一种新的眼睫毛,广告样品使用2箱,该种产品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箱35000元;
(6)出售特制舞台演员化妆用的卸装油5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2000元;
(7)委托本市某化妆品厂(一般纳税人)生产10箱指甲油,本厂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5万元,支付加工费85060元(不含税),收回后封存入库,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无同类产品售价)(其他资料:本月初的留抵进项税为8500元,本期取得机器修理配件和燃料、易耗品等可抵扣专用发票,通过认证进项税为215480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成本利润率为5%)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