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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7 21:35:38

[简答题]

材料一:“第一条,第一项,本宪法所授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国会。……第七项,凡通过众议院及参议院之法案,应于成为法律前呈于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如批准该项法案,即应签署之,否则退还之。……第二条,第一项,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任期为四年。……第三条,第一项,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其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非玩忽职守,得终身任职。……”
——引自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信仰等自由;……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引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为工农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之经济基础为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及社会主义生产工具与生产资料所有制。苏联社会主义所有制表现为两种形式:国家财产(全民财产);合作化集体农庄财产(各集体农庄财产、各合作社财产)。
──《1936年苏联宪法》
材料四:“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杜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第六条,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
——1954年《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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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材料一:“第一条,第一项,本宪法所授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国会。……第七项,凡通过众议院及参议院之法案,应于成为法律前呈于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如批准该项法案,即应签署之,否则退还之。……第二条,第一项,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任期为四年。……第三条,第一项,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其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非玩忽职守,得终身任职。……”
——引自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信仰等自由;……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引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为工农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之经济基础为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及社会主义生产工具与生产资料所有制。苏联社会主义所有制表现为两种形式:国家财产(全民财产);合作化集体农庄财产(各集体农庄财产、各合作社财产)。
──《1936年苏联宪法》
材料四:“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杜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第六条,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比较材料四和材料二,两个文件反映的政权性质有何不同?在维护民主权利方面哪一个文件的作用更大?说明理由。
[简答题]

阅读下列材料(15分): 材料一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
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
第五条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得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
第九条参议院得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 关于政权机关之间关系的法律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宣布会议的闭会。总统有权召开两院的特别会议。在会议的闭会时期,如果每院有绝对多数要求开会,总统也必须召集两院。
第九条共和国总统,非先得两院的同意,不得宣战。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
材料二第十一条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三条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请回答: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单项选择]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节选(1875年) 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众议院用普选方式选出。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七年,连选得连任。 第三条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制法律之权。总统公布两院所通过之法律,监督并保证其施行。总统有特赦权;大赦则只能依法律行之。总统统率武装部队。总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 第五条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得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体现了近代西方民主制度的哪些特征?其中正确的是()
①具有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的议会
②军国主义
③实行选举制
④任期制
⑤权力制衡
⑥专制主义


A. ①②③④⑥
B. ①③④⑤
C. ②③④①
D. ①③④⑥
[简答题]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
——1791年法国宪法
材料二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众议院依选举法所规定的条件,用普选方式选出……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以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7年,连选连任。
第三条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统率武装部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第五条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得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1875年法国宪法
请回答:

结合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指出,上述两部宪法规定的两种政体有哪些异同点?
[单项选择]“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引言最有可能出自()
A. 《权利法案》
B. 美国1787年宪法
C.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D. 德意志帝国宪法
[单项选择]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宪法部分内容:“第二条,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代表帝国……;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上述材料最能表明()
A. 德国本质上仍然是封建专制国家
B. 完善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在德意志确立
C. 帝国宪法的立法依据是普鲁士宪法
D. 帝国宪法巩固了德意志统一的成果
[简答题]

启蒙运动影响了世界文明进程。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2分)
材料一
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会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有压迫者的力量。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材料二
人生下来就是自由的,人可以说是自由的动物。那么,人民自由虽可用法律加以保障,但它原是天所赐予的,为任何人所必不可少。如果有人不取这天所赐予的自由,那就是对天犯了大罪,对自己又是莫大的耻辱。
——卢梭
材料三
“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并选举临时大总统、副总统,依法弹劾临时大总统和国务员,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请回答:

材料一提出了什么政治主张?其政治主张的提出有何意义?
[简答题]

材料一合众国的立法权,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递合众国总统,由总统审批。倘若……该议院的议员以三分之二仍然通过法案,该法案成为法律。
行政权力赋予总统,总统任期四年……总统有权缔结和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同意后,任命大使、最高法院的法官。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任何一州,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口货或出口货征收任何税款,但为执行本州检查法所绝对必需者除外。任何一州对进口货或出口货所征全部税款的纯收益供合众国国库使用;所有这类法律得由国会加以修正和控制。
材料二是否确立和实行宪政,是区别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政治尺度。所谓宪政指的是政府的权力受到宪法的制约,只能依据宪法的条款来进行统治。它意味着一种有限政府,即政府只能拥有和行驶人民同意授予它的权力并只能为了人民同意的目的去施政。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宪政体制的国家。美国人在继承前人的政治思想和英国的政治体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宪政思想,建立起全新的宪政体制……有学者把联邦与各州之间的分权称为“纵向分权”或“垂直分权”,以区别于政府内部立法、行政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横向分权”或“水平分权”。
——钱承旦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北美卷》

根据材料一指出该宪法文件的名称。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制定的历史背景。
[单项选择]《德意志帝国宪法》第二条: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由材料内容可知()
A. 普鲁士在联邦中享有特殊地位
B. 帝国实行联邦制,立法权属于皇帝
C. 宪法强调保护各邦的合法权利
D. 宪法带有浓厚的封建专制色彩
[简答题]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
——1791年法国宪法
材料二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众议院依选举法所规定的条件,用普选方式选出……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以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7年,连选连任。
第三条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统率武装部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第五条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得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1875年法国宪法
请回答:

依据上述材料指出,1791年宪法和1875年宪法分别规定法国实行什么政体?
[简答题]

材料一合众国的立法权,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递合众国总统,由总统审批。倘若……该议院的议员以三分之二仍然通过法案,该法案成为法律。
行政权力赋予总统,总统任期四年……总统有权缔结和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同意后,任命大使、最高法院的法官。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任何一州,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口货或出口货征收任何税款,但为执行本州检查法所绝对必需者除外。任何一州对进口货或出口货所征全部税款的纯收益供合众国国库使用;所有这类法律得由国会加以修正和控制。
材料二是否确立和实行宪政,是区别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政治尺度。所谓宪政指的是政府的权力受到宪法的制约,只能依据宪法的条款来进行统治。它意味着一种有限政府,即政府只能拥有和行驶人民同意授予它的权力并只能为了人民同意的目的去施政。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宪政体制的国家。美国人在继承前人的政治思想和英国的政治体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宪政思想,建立起全新的宪政体制……有学者把联邦与各州之间的分权称为“纵向分权”或“垂直分权”,以区别于政府内部立法、行政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横向分权”或“水平分权”。
——钱承旦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北美卷》

根据材料二归纳美国宪政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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