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6月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甲公司2002年经营收入850万元,该年度正常利润为100万元。2003、2004年分别实现税后利润300万和500万元。2003年6月,甲公司股东会做出两项决定,一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公司办公用房;二是利用贷款,扩大生产规模。2004年8月,甲公司与乙房地产公司达成协议,购买其2000平方米写字楼用于办公,分3年3期全部付清房款。2004年9月,甲公司与丙商业银行达成贷款协议,贷款期限5年,贷款2000万元,用于扩大生产规模。
甲公司2002年的成本费用为( )万元。 甲公司是由自然人乙和自然人丙于2002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4月,甲公司经过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有关文件,报送文件中涉及有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方案要点如下:
(1)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资产总额为26000万元,负债总额为8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2003年度至2005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200万元、1600万元和2000万元。
(2)甲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80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其余部分用于生产经营;公司债券年利率为4%,期限为3年。
(3)公司债券拟由丁承销商包销。根据甲公司与丁承销商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丁承销商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2000万元,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2)甲公司的净资产和可分配利润是否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数额和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如果公司债券发行后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丁承销商包销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和包销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海洋石油开采公司,于2002年开始建造一座海上石油开采平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该开采平台在使用期满后要将其拆除,需要对其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整治。2004年12月15日,该开采平台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共10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具有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要求将相关弃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之前尚未计入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已知甲公司保存的会计资料比较齐备,可以通过会计资料追溯计算。甲公司预计该开采平台的弃置费用为1000万元。假定实际利率为10%,(P/F,10%,20)=0.1486,(P/F,10%,12)=0.3186。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甲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于2010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同年10月15目,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同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10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交通方便;使用期限为20年;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费用。
该合同所设立的权利没有办理登记手续。2011年1月28日,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该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
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项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厂房。2011年5月,因城市修改道路规划,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取得的尚未建设厂房的部分土地,用于市政公路建设。甲公司因该原因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发现登记机构登记簿上记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尽一致。
要求:
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
(2)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拟设立的是何种物权?该物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订立后,如果甲公司不支付约定的费用,乙公司在何种条件下有权解除合同?
(4)甲公司在建造的厂房已经完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是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建造的厂房是否属于丙银行抵押权涉及的抵押物范围?并说明理由。丙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在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丙银行能否就甲公司获得的补偿金主张权利?并说明理由。
(7)在登记簿上的记载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何为准?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0年发生如下资产置换业务:
(1)10月,甲公司用一台已使用三年的A设备从乙公司换入一台B设备,为换入B设备支付相关税费10000元,从乙公司收取银行存款35100,其中收取的补价为30000元。A设备的账面原价为500000元,原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原预计净残值率为5%,并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未计提减值准备;B设备的账面原价为240000元,已提折旧30000元。置换时,A、B设备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50000元和220000元。假定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11月,甲公司以一台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动产)换入乙公司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1200万元,已计提折旧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25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32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乙公司另外向甲公司支付补价50万元。甲公司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办理过户发生手续费用5万元。假定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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