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固定总价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390天,合同总价5000万元。
施工前施工单位向工程师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1)因地质勘探报告不详,出现图纸中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处理该障碍物导致A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0天,增加人工费2万元、材料费4万元、机械费3万元。
(2)基坑开挖时因边坡支撑失稳坍塌,造成B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5天,增加人工费1万元、材料费1万元、机械费2万元。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施工单位的供电设施发生火灾,使工作C持续时间延长10天,增加人工费1.5万元、其他损失费用5万元。
(4)结构施工阶段因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增加人工费4万元、材料费6万元、机械费5万元,工作E持续时间延长30天。
(5)因施工期间钢材涨价而增加材料费7万元。
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编写了索赔报告。
问题:
1、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确定该工程的关键线路和计算工期,并说明按此计划该工程能否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
2、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施工单位是否可以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分别说明理由。
3、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的工期补偿是多少天?说明理由。
4、施工单位租赁土方机械用于工作A、B,日租金为1500元/天,则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土方租赁机械的租金补偿费用是多少?为什么?
背景:
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
1,暴风雨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已建部分工程造成损坏,损失计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要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问题: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请详细分条列出)?
(2)不可抗力发生后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如何处理(请逐条回答)?
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矿山井巷工程,同业主签定了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15个月,开工日期为2005年11月1日,竣工日期为2007年1月31日。工期奖惩额为5000元/天,工程保修期1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地质条件变化,建设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影响工期10天;由于雨季影响材料进场,影响工期5天;工程累计停电20天;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冒顶事故导致2人当场死亡,影响工期10天;由于项目工期紧,井下一机电硐室未经验收建设单位就投入使用;该工程竣工日期为2007年2月20日。
某施工单位承担了某综合办公楼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3200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28个月。工程未进行投保保险。某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并签订了监理合同。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材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系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26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因此灾害使施工单位人员8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2.8万元,建设单位应给予补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6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机械台班费损失2万元,工人窝工费4.8万元,建设单位应承担修复和停工的经济责任。
5.因此灾害造成现场停工5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5天。
6.由于工程被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5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案例分析题11
某大厦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合同,总承包商将该大厦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一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某装饰装修工程公司。该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与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了该大厦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该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基坑开挖后用重型动力触探法检查,发现基坑下面存在古墓。
事件2:基坑验槽时,总承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建设、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检验,经检验基坑符合要求。
事件3:为了使水泥浆更具黏结力,旋喷桩在旋喷前3h对水泥浆进行搅拌。
事件4:基坑回填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只检查了排水措施和回填土的含水量,并对其进行了控制。
【问题】
1.该大厦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的分包过程有何不妥之处,并改正。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哪几部分组成?该文本的三个附件分别是什么?
3.判断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是否妥当,不妥当,请改正。
4.基坑验槽时,应重点观察哪些部位?
5.基坑回填土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哪些项目,并使其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6.旋喷地基质量可采用哪些方法进行检验?
某项建设施工合同,在合同工程即将竣工的时刻,被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以承包人未经业主的同意,擅自将主体工程的施工工作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人施工为理由,宣布为无效合同。但该工程施工不属于施工质量低劣到已经无法补救,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形成危险,也不属于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划、计划、规定等情形。
按照合同法,在接到法院的宣判后,该工程的施工应当立即停止,并应当在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依法结算账目,履行签发最终支付证书的手续。请问,按照合同法,法院宣布为无效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可不可以不经过法院就直接由业主宣布为无效合同呢?这项工程是应该予以拆除恢复原状,还是应当判归业主所有并折价补偿处理呢?如果是判作予以拆除恢复原状,那么所造成的经济与工期损失由谁承担、怎样承担?如果判归业主所有并折价补偿,应如何折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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