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
(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
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
(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
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白酒生产和销售、出口业务,2012年1月份和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月5日,从某种植公司购进玉米100吨,总价款30万元,取得了农产品销售发票;
1月12日,从国内购进修理配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增值税税额47.6万元,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建设基金2万元,杂费1万;
(2)1月25日,出口自产高档粮食白酒1吨,出口离岸价格16万元,已经按规定纳税申报;
(3)2月5日,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给国外买价120万元,包装材料8万元,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13万元,支付进口关税14.40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取得货运发票,发票注明运费7万元;
(4)2月进口两台电子酿酒机械设备自用,支付给国外的买价60万元,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6万元,保险费2万元,支付进口关税7.10万元;
(5)2月国内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12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未取得货运发票;当月将3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
(6)2月将单位用过一年的旧机器出售,取得含税收入10万元,该机器原值20万元,已提折旧1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7)2月1日将自产A型白酒130吨赊销给境内某代理商,约定2月15日付款,15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340万元、增值税税额397.8万元,代理商30日将货款和延期付款的违约金8万元支付给企业;
(8)2月12销售自产A型白酒10吨给本企业关系户,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80万元;
(9)2月25日,企业所在地区发生雪灾,购进的玉米质量发生异变不能使用,成本为15万元;2月28日,前期购进的免税农产货品由于管理不善被盗,账面成本为2.58万元(假定为自行运输,不涉及运费)。
其他相关资料:①粮食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②白酒成本利润率10%;③退税率13%;④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计算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l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某生产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4月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产品1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1000元,按合同规定本月应收总价款的50%。但是由于对方企业资金紧张,企业未收到货款。
(2)销售A产品100件给小规模纳税人,同时收取包装费10000元,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00元,合同规定包装物退回期限三个月。
(3)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A产品10件,旧货折价1000元。
(4)企业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税款17000元。
(5)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原材料,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
(6)为购进上述原材料发生运杂费2500元,取得的运杂费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2000元,装卸费300元、保险费200元。款项已支付。
计算题:
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坐落在市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是生产企业,乙企业是商业企业,丙企业是交通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丙企业所在地为该市市区邻近县城,2013年9月各企业经营情况如下:
(1)乙企业从甲企业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10万元;货物由丙企业负责运输,运费由甲企业负担,丙企业收取运费价税合计金额7.77万元,并给甲企业开具了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乙企业以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一批代销货物,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52.1万元,向购买方收取价外费用5万元,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3万元。
(3)甲企业1年前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自产产品,合同规定,货到付款,因乙企业资金紧张,一直拖欠货款,经协商双方同意进行债务重组。甲企业应收账款21.4万元;乙企业以总价值(含增值税)为18.72万元的货物抵偿债务,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6万元、增值税2.72万元;甲企业将其销售给丙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
(4)甲企业从国营农场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货款20万元,支付丙企业不含税运费3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收购农产品的10%作为职工福利,其余作为生产材料加工食品,所加工的食品在企业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并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5.74万元。
(5)甲企业销售使用过的一台设备(2008年购入),取得销售收入28万元。
(6)乙企业以库存的货物和一栋办公楼向甲企业投资,共担风险。经税务机关核定,库存货物含税价93.6万元,办公楼评估价为600万元,已向甲企业开具库存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丙企业本月另取得运输收入62万元(不含税);出租车辆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42万元。
(8)丙企业本月进口一辆货车自用,海关确定的完税价格56万元,关税税率为10%。
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