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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9 05:37:58

[简答题] 原告:邓某 被告: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 邓某于1998年7月向某城郊某村申请建房,经同意在该村的地界上修建了一层二间2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平房做经营饮食场地。同年8月,某区土地管理局、某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在现场责令邓某予以拆除。事后,邓某未拆除。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在无确定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违章建筑为邓的亲戚刘某所修,将有关处理决定下达刘某。1998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许,区城管中队带领民工十余人将邓某修建的两间平房强行拆除。在实施强行拆除时,又未通知邓某将屋内财产搬出,致使邓某部分合法财产受到损失。邓某于1998年12月1日向其所在地的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某区城管中队的上述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9484元。 某区城管中队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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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原告:邓某 被告: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 邓某于1998年7月向某城郊某村申请建房,经同意在该村的地界上修建了一层二间2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平房做经营饮食场地。同年8月,某区土地管理局、某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在现场责令邓某予以拆除。事后,邓某未拆除。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在无确定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违章建筑为邓的亲戚刘某所修,将有关处理决定下达刘某。1998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许,区城管中队带领民工十余人将邓某修建的两间平房强行拆除。在实施强行拆除时,又未通知邓某将屋内财产搬出,致使邓某部分合法财产受到损失。邓某于1998年12月1日向其所在地的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某区城管中队的上述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9484元。 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简答题] 原告:李某,某市郊区农民 被告:某乡人民政府 原告李某的领导包某未经乡政府批准,在原告正房后面1.2米处建房二间,影响了原告房屋的正常通风采光。为此,原告先后于1997年8月、9月、11月以书面形式请求被告对包某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作出处理,要求拆除包某违法建造的房屋。被告接到原告的举报和请求后,经查,认定包某建房不履行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且确实影响了原告住房的通风采光。被告曾会同当地村委会,对原告与包某的纠纷进行调解。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意见,被告迟迟不予处理。1998年7月,原告以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起诉。 乡人民政府对包某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迟迟不予处理,是否构成不作为行政违法?
[单项选择]原告:被告
A. 董事长:部门经理
B. 部长:职员
C. 语文:数学
D. 开花:结果
[简答题] 原告:王某 被告:某海关,某市外经贸局 某市外经贸局干部王某随市经贸代表团到国外进行考察,并在考察途中先后购买了价值3.2万余元的金银首饰、化妆品等,欲带回国内,被中国海关没收,并被处以3000元的罚款。后来,王某所在的市外经贸局又给予王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王某认为自己用自有的资金购买自用商品,并无走私意图,海关和本单位对自己的处罚过重,因此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海关的处罚和市外经贸局的处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王某对海关的诉讼请求,但驳回了王某提出的撤销行政处分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简答题]被告人邓某田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宣告  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该判决生效后,由中级人民法院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冉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邓某身患重病,经邓某申请后监狱同意邓某暂予监外执行。本案中有哪些违背刑事诉讼法的行为?理由是什么?
[简答题] 案情介绍:原告:刘某、王某、张某、马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刘某、王某、张某和马某是某市煤矿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和张某在2006年4月30日的数学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刘某和马某在5月2日的电子技术和机械基础科目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2006年5月3日,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根据劳动部颁发的《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对该四名同学作出了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的处理。刘某等四人不服,依法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在法庭审理中,刘某等四原告诉称:学校作出的开除学籍的处分过重,侵犯了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且处理决定程序违法,故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辩称:学校对刘某等人作出的决定属于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技工学校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原告无权提起行政诉讼,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四原告的起诉。  《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纪律和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第二十八条:处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执行,其中责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需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什么是行政主体?
[简答题]被告人邓某,是某化工厂工人。一日,邓某与邻居谷某发生争执并发展到相互撕打,邓某一拳打在谷某的左眼上,造成谷某左眼球摘除的严重后果。某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某县人民法院判处邓某有期徒刑6年,邓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于4月6日公开审理此案,并于3月30日通知人民检察院,要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检察院认为法院未及时通知其查阅案卷,故拒绝出庭支持公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法院与检察院关系的规定,法院与检察院的行为是否妥当?
[单项选择]7月份,原告王某与被告丁某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在原、被告恋爱、订婚期间,原告给被告父母订婚款现金10000元,后双方因性格不合要求解除婚约,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订婚款,而被告认为订婚款是原告自愿赠与拒绝退还。本案应如何处理( )
A. 原告给予被告10000元的行为成立赠与合同,被告不应退还
B. 原告给予被告10000元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婚约解除后有权要求被告返还
C. 原告给予被告10000元是附条件的赠与,婚约解除后有权要求被告返还
D. 原告无权要求返还这10000元,因为解除婚约是被告的自由权利
[单项选择]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赔偿金,被告要求原告偿还损失,这在诉讼上叫做()。
A. 起诉
B. 反驳
C. 反诉
D. 申诉
[简答题]原告和被告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单项选择]行政诉讼原告和被告是()。
A. 不明确的
B.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C. 恒定的
D. 提起诉讼的是原告
[简答题] 案情:原告:××县农机公司 被告:××市拖拉机厂 1999年10月5日,原告、被告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原告购买被告的手扶拖拉机50台,每台定价1.2万元,共计价款60万元,定于11月10日在农机公司住所地交货,货到付款,并约定,如一方违约,要缴纳4%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被告积极生产,在期限到来前两天全部组装完毕。1999年11月10日,拖拉机厂派车将50辆拖拉机运往农机公司,途中遭遇第三方××农贸商行。拖拉机厂两年前从事了一笔交易,欠农贸商行货款50万元,农贸商行多次催要未果。农贸商行趁机强行扣下50台手扶拖拉机,要求以拖拉机抵债。拖拉机厂与农贸商行反复交涉达成协议:约定拖拉机厂拿到货款后马上清偿农贸商行的货款。当拖拉机厂的运输车于1999年11月20日终于赶到农机公司时,已过交货期限10天,而农机公司已于1999年10月10日分别与××县化肥厂、×市农业局以1.6万元/台的价格签订了销售50台拖拉机的合同,合同约定于11月11日交货,货到付款,若违约须支付违约金5万元。由于拖拉机延期交货,农机公司受到化肥厂、农业局的解约通知,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共计10万元。农机公司要求拖拉机厂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拖拉机厂辩称自己违约是农贸商行造成的,与自己无关。农机公司向法院起诉。 拖拉机厂是否违约?其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单项选择]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是()。
A. 不明确的
B.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C. 恒定的
D. 谁提起诉谁就是原告
[单项选择]在原告甲公司和被告乙公司债务纠纷中,丙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了诉讼。但是后来原告与被告之间通过和解由法庭制作了调解决定书,分别送达给三方当事人。丙公司在调解中途退席,并且也拒绝签收送来的调解书。则对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A. 丙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本诉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拒绝签收,调解书生效
B. 丙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虽然与案件也有直接利害关系,但不可以拒绝签收,调解书生效,丙公司可以通过提起再审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C. 丙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本案当事人之一,即使调解书内容与丙公司无关,也有权拒绝签收,调解书不能生效
D. 丙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有调解书内容要求丙公司承担义务的情况,才有权拒绝签收,调解书不能生效
[多项选择]法院在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原件确认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从而作出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该借条属于()。
A. 直接证据
B. 间接证据
C. 原始证据
D. 传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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