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2-18 04:55:19

[单选题]2.236.
PMS2.0是()的简称。
A.设备(资产)运维精益管理系统
B.设备运维精益管理系统
C.资产运维精益管理系统
D.设备(资产)运维管理系统

更多"[单选题]2.236.PMS2.0是()的简称。"的相关试题:

[单选题]省份简称是中国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的简称。下列省级行政区与其简称相对应的一项是()。
A.云南省——云
B.海南省——海
C.河北省——豫
D.内蒙古自治区——内
[判断题]SJT的简称为储值票。 改正:SJT的简称为单程票。
A.正确
B.错误
[判断题]列尾装置是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的简称:客车列尾装置亦简称KLW。( )
A.正确
B.错误
[单选题]消防电话包括 .挂式消防电话(以下简称电话挂机).手提式消防电话(以下简称插孔电话).消防电话插孔
A.消防电话主机
B.报警主机
C.感温光纤主机
D.气灭主机
[单选题]消防电话系统包括( )、挂式消防电话(以下简称电话挂机)、手提式消防电话(以下简称插孔电话)、消防电话插孔。
A.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B.报警主机
C.感温光纤主机
D.气体灭火报警主机
[单选题]消防电话包括消防电话总机、挂式消防电话(以下简称电话挂机)、手提式消防电话(以下简称插孔电话)、( )
A.固定电话插孔
B.手提式消防电话插孔
C.移动电话插孔
D.消防电话插孔
[单选题]九号线消防电话包括( )、挂式消防电话(以下简称电话挂机)、手提式消防电话(以下简称插孔电话)、消防电话插孔。
A.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B.报警主机
C.感温光纤主机
D.气灭主机
[判断题]中国石化加油卡(以下简称加油卡)由销售事业部(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统一发行,中国石化所属油品销售企业(以下简称售卡单位)具体承办发行业务 ( )。
A.正确
B.错误
[判断题]《协调制度》是《进出口商品统计目录》的简称,他的英文简称是“H.S.编码”
A.正确
B.错误
[简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于 2015年 3月 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简称“IPO”),2016年 1月,中国证监会(简称“证监会”)接到举报称,甲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财务数据造假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在甲公司 IPO过程中,为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总会计师赵某经请示董事长钱某同意后,令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由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等手段,制造收回应收账款的假象。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甲公司通过上述方法虚减应收账款 3.5亿元。证监会调查还发现:2015年12月,甲公司持股 90%的子公司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的总经理孙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其本人擅自挪用乙公司贷款 5600万元用于个人期货交易和偿还个人债务,导致 5000万元无法归还的违法事实。孙某的违法行为造成乙公司巨额损失。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案情通报甲公司董事长钱某,由于乙公司是甲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故甲公司利润也因此遭受巨大减损。董事长钱某,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知情人员对孙某挪用公司资金案的情况严格保密。2016年 1月,在未对孙某造成的巨额损失做账务处理的情况下(如果对该损失做账务处理,乙公司 2015年底累计未分配利润应为负数),乙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了 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决议,向甲公司和另一股东丙公司分别派发股利 4500万元和500万元。2016年 3月,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 2015年度股利 4500万元。 2016年 7月 1日,证监会认定:甲公司制造应收账款回收假象,在 IPO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甲公司未及时披露乙公司总经理孙某挪用公款一案的相关信息,构成上市后在信息披露文件中遗漏重大事项。为此,证监会决定对甲公司以及包括董事长钱某在内的 7名董事、3名监事、总经理李某、总会计师赵某、甲公司保荐人等作出行政处罚。 甲公司独立董事王某对证监会的处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理由是:本人并不了解会计知识,无法发现财务造假。同年 7月 3日,深交所决定暂停甲公司股票上市。同年 7月 12日,由于乙公司不能清偿其对丁银行的到期债务,丁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通过违规分红抽逃出资,判令甲公司在 450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乙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年 7月 15日,已连续 7个月持有甲公司 1.01%股份的股东周某,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对包括董事长钱某在内的 7名董事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 7名被告赔偿甲公司因缴纳证监会罚款而产生的 500万元损失。2017年 4月 15日,深交所作出终止甲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应否对乙公司总经理孙某挪用公款事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独立董事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深交所决定暂停甲公司股票上市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丁银行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抽逃出资,判令甲公司在 4500万元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5)对于周某直接以自己名义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并说明理由。 (6)深交所对甲公司作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的申请。为解决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过大的问题,顺利实现上市目标,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组织、指使甲公司通过外部借款、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冲减应收账款。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甲公司通过上述方式虚构回收应收账款3亿元。 2020年2月20日,甲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批复》。2020年3月10日,甲公司发布招股说明书,其中包含上述2017年至2019年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虚假财务数据。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IPO提供审计服务并开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 丁律师事务所为甲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中载明“根据上市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文件、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上市申请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2020年4月1日,甲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2020年4月12日,投资者钱某以每股16元的价格买入甲公司股票10万股。 2020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欺诈发行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丙会计师事务所在对甲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中的应收账款进行审计时,向甲公司46家客户发出询证函,有30家客户未回函,会计师仅对其中4家进行了替代测试;丁律师事务所则未对甲公司为减少应收账款而伪造的重大借款合同进行核查、验证。 中国证监会还查明,甲公司直接向董事长赵某提供借款供其个人购买住房,累计金额达3000万元。 2020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认定甲公司在IPO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万元;认定董事长赵某等7名董事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500万元。 赵某辩称,甲公司虚构回收应收账款的行为是甲公司控股股东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独立董事王某则辩称,自己并不参与甲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此外,中国证监会责令乙公司买回甲公司已发行的股票。乙公司辩称,中国证监会只能责令甲公司回购证券。 投资者李某于2020年8月16日以每股3.5元的价格买入甲公司股票2万股,之后甲公司股价持续下跌。李某于2020年8月22日以每股2.5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2万股股票全部卖出。 投资者钱某于2020年8月25日以每股2.3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10万股股票全部卖出。 2020年9月8日,钱某以甲公司、乙公司、丙会计师事务所和丁律师事务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公司对其投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要求乙公司、丙会计师事务所和丁律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丁律师事务所辩称,钱某应举证证明其存在过错,否则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丙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何种行政责任? (2)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行政责任? (3)乙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只能责令甲公司回购证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赵某和王某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5)甲公司向赵某提供借款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投资者李某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并说明理由。 (7)投资者钱某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并说明理由。 (8)丁律师事务所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江南造船厂(以下简称“江南船厂”)是国际知名造船企业,计划收购科迅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迅动力”)。科迅动力是一家由若干在美国留学并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回国创业,并在中国大陆创建的企业,主要从事AI(人工智能)和IOT(物联网)技术研发及制造船舶用智能动力系统。该公司是江南船厂的配套企业,其研发与生产的产品主要销售给江南船厂。 江南船厂意识到在当前互联网、大数据和万物互联的时代发展背景下,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是非常必要的。经过多次论证分析,江南船厂认为依靠自身力量进行智能动力系统开发,存在较大难度。这是因为智能动力系统开发需要多门交叉学科的顶级技术,而这些专有技术掌握在包括科迅动力在内的少数企业手中。在短期内,江南船厂很难获得这些技术,自己也不具备这类技术的开发基础,如缺乏相应的人才以及对该领域的技术积累等。且若坚持自己开发,掌握该项技术的企业必然会采取技术封锁的方式来给江南船厂带来压力,这种封锁在行业中已经有先例。收购科迅动力后,科迅动力的技术与人才可以与江南船厂的市场与制造等资源实现互补,迅速在国际市场上开展竞争,获得协同效应。如果不并购,两家企业都有可能错失智能制造发展的机遇。另外,国内有几家江南船厂的竞争对手也试图通过并购的方式获得科迅动力的技术,一旦将科迅动力推向竞争对手,必然会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综合以上考虑,江南船厂决定采用并购的方式,率先对科讯动力发起行动。 江南船厂拟以自有现金收购科迅动力100%的股权,谈判进展顺利,收购很快完成。江南船厂收购科迅动力后,双方的融合并不顺利。江南船厂收购的目的是获得科迅动力的智能制造技术为公司提供配套服务,科迅动力的工程师们则希望并入江南船厂后,依托大企业将科迅动力打造成国际领先的技术公司。事实上,收购后江南船厂并没有给予大力支持来发展研发技术,只是希望科迅动力利用现有的技术为公司提供好的技术服务。这使得工程师们非常失望。科迅动力本身是以研发为特色的,员工之间的关系没有太多等级划分,管理环境较为宽松。江南船厂是一家老牌国企,等级相对分明,甚至有些僵化。再加上科迅动力始终没能在组织架构上融入江南船厂,两家企业实际上还是各自为政。这场并购实际上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要求: (1)简要分析江南船厂并购科迅动力的主要动机; (2)简要分析江南船厂并购失败的主要原因。
[不定项选择题]共用题干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责任。 超市在()岗位上使用李某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A.临时性工作
B.辅助性工作
C.主营业务工作
D.替代性工作
[多选题]共用题干 2010年5月,济南某化工厂(以下简称济南厂)与南京某化学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在无锡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10年7月至12月之间由济南厂用罐装车分三批向南京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30吨,货到付款。同年7月,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发运原料首批1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30万元。8月初,市场上该化工原料价格上扬,济南厂便不再发货。南京公司因缺乏生产资料,几近停产。几经催促未果,无奈南京公司只得向上海某化工厂以高于市场价5%的价格购买此种化工原料20吨。同年9月底,由于生产厂家太多,此种化工原料价格下跌,济南厂马上一次性发货20吨,并在装车待运前通知南京公司接货。南京公司立即通知济南厂,要求不要发货并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济南厂不同意,理由是合同中并无履约的具体期限,于是强行发货。货到南京后,因无处贮存,南京公司只得将此批化工原料转让给武汉某化学品公司,谁知承运此批货物的南京某运输公司的货轮在安庆江面撞上重庆轮船公司正常行驶的客轮,货轮上部分化工原料泄露至江面,污染了沿江贝类养殖场。同年10月初,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催要货款,双方产生争议。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济南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南京公司应诉答辩,后在庭审中南京公司主张,起诉前双方曾以传真方式进行协商,合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出示了相应的证据。此时审理本案的人民法院不应作何处理?()
A.裁定终结诉讼,由当事人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裁定传真函不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继续审理
C.由于原告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又应诉答辩,视为该法院取得管辖权,继续审理
D.裁定驳回起诉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