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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6 18:20:59

[简答题]简述行政执法文书在阐述理由时的写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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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行政执法文书叙写案件事实的写作要求。
[简答题]行政执法文书具有哪些特点?
[简答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行政执法文书教程》的要求,拟写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
    2008年2月3日上午,吴江的父亲吴占山到村外的山上去放羊,在出村的路途中,羊吃了张万里家堆放在路旁的玉米秸,吴占山与张万里为此发生争执。吴江得知此事后,于同日下午5时许来到张万里家开的小卖部找到张万里,俩人发生了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吴江用拳头打在张万里的脸部,致张万里左眼部青紫、鼻骨骨折。吴江的同族兄弟吴亮、吴军也参与了殴打张万里的行为。事后,张万里向警方报了警。
    ××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对吴江、吴亮、吴军进行了讯问,并制作了讯问笔录,对张万里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2月5日对张万里的伤情进行了法医鉴定,结论为轻 微伤(重度)。××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认为, 吴江殴打张万里致张万里轻微伤,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因此,2月12日,××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制作了文书编号为×公决字[2008]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吴江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张万里不服××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对吴江应当予以行政拘留,并应对参与打人的吴亮、吴军进行处罚。遂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针对张万里的复议申请向××市公安局提交了相关证据。2月19日,××市公安局作出×公行复字[2008]第30号行政复议决定,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原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因此,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5目的规定,将吴江的原处罚决定变更为行政拘留10天;吴亮、吴军对张万里虽有殴打行为,但未致轻微伤害,不予治安处罚。上述事实有对吴江、吴亮、吴军进行讯问的讯问笔录、法医鉴定、&tim

[简答题]根据下列案情,按照《行政执法文书教程》的要求,拟写一份行政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009年6月8日。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对王建平设立在XX市XX县XX镇XX街的经营场所进行调查,发现王建平当时销售的20瓶津露牌料酒标签上主要标注有“精制黄酒、绍兴风味、誉满天下,绍兴市XX酒类有限公司监制,灌装日期:2009年03月10日。厂址:浮梁县城(大洲)”等文字信息。2009年6月9日,绍兴市XX酒类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绍兴市工商局出证证明,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黄酒、白酒(不含进口)批发,在2005年8月31日因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二被吊销营业执照。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对案件调查了解过程中,王建平称,这些津露牌料酒是抚州贸易广场的一位个体户与2009年4月在XX镇XX街向自己推销的,当时就清楚该商品并非绍兴市XX酒类有限公司监制,但进货价格较低,为了赢利就购进了620瓶,进货价7.5元/瓶。至案发时止已经销售了600瓶,货值金额为4650,获利300元。 证明上述情况后,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工作人员张红当即将现场检查情况作了记录,并返回单位制作了立案登记表报领导审批。XX分局局长张平批示了“同意立案”,并制定XX分局执法人员乔兰、武力为承办本案。6月9日,乔兰、武力为开始对案件进行调查,6月14日调查完毕并制作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承办人认为。绍兴市工商局2009年6月9日出具的关于绍兴市XX酒类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吊销情况的证明证实,绍兴市XX酒类有限公司知识黄酒、白酒(不含进口)的批发企业,不具有黄酒的监制资格,且在2005年8月31日因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而当事人销售的津露牌料酒标签上标注的灌装日期为2009年3月10日,且明知该商品并非绍兴市XX酒楼有限公司监制,由此说明该产品标签上标注的“绍兴风味、誉满天下,绍兴市XX酒类有限公司监制”属虚假表示。当事人销售含有“绍兴风味、誉满天下,绍兴市XX酒类有限公司监制”虚假表示内容的津露牌料酒,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即“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其行为属于销售虚假表示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致适用《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王建平作出以下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2
[简答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行政执法文书教程》的要求,拟写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每年的元旦和春节都是客运的高峰期,有些客运司机为了谋取私利,在这一时间段擅自提高客运车票的价格。为了正确执行国家客运价格政策,杜绝擅自提高客运车票价格的现象发生,2008年12月28日,××县物价局提前制作了《执行价格政策法规提醒书》,文书编号为×价检提[2008]19号,并向各个客运公司送达。
   2009年元月1日,××县物价局收到群众举报,称××客运公司将从××县至××县的客运车票从原来的5元钱提高至15元钱。××县物价局当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证明情况属实后,责令××客运公司立即改正。2009年元月5日,××县物价局再次收到群众举报,又一次派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客运公司并未改正错误涨价行为,从××县至××县的客运车票还是15元钱。
××县物价局认为,××客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政策,属违法行为,遂于2009年元月6日制作了文书编号为×价检责[2009]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客运公司。责令××客运公司立即改正擅自提高客车车票价格的违法行为。同时告知,如果不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简答题]

根据下列案情,按照《行政执法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行政复议审结报告。
某商场原系国有商业企业,隶属A市商务局。1998年,该商场拟进行股份合作制改制,在经商务局同意,国资局批准立项后,由某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资产进行了评估,国资局对评估结果审验确认。市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于1998年7月批复,确认了评估结果,同意某商场按“零资产出售”方式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股本总额31万元,以购买原企业产权。股东王某出资16万元,占股本总额的51%,为法定代表人。1999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深化商业流通企业改制,11月,领导小组根据商务局的报告,同意某商场改组为经营者个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时明确其私有性质。
2001年2月,其他股东因与王某产生矛盾,向市政府反映王某在改制时隐瞒滞留国有资产等问题。市政府随即责成审计局等部门进行查处。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确认该商场存有国有净资产220余万元。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确认该商场改制时未评估国有资产计129万余元,其他存留国有资产91万元。国资局对该结果予以确认。
领导小组根据商务局的申请,于2002年3月8日作出《关于撤销某商场改制方案批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为该商场在改制时,故意隐瞒和滞留的国有资产达220余万元,因此改制不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企业改制的有关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据此决定:
(1)撤销对某商场改制的两个批复,恢复某商场的国有企业性质;
(2)市工商局依法撤销对某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注册登记并吊销营业执照。
王某对该《通知》不服,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于2002年5月20日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决定。省政府于2002年5月21日依法受理。刘某某、陈某某受指派办理该复议案件。
王某认为:
(1)故意隐瞒滞留国有资产与事实不符;
(2)保护国有资产可采取收回等方式,而不应撤销企业改制方案、恢复原企业性质;
(3)决定工商局吊销商场营业执照不合法。
被申请人认为:
(1)《通知》是对商务局请示报告的批复,属政府机关内部公文往来,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不能对此申请行政复议;
(2)市政府不应成为本案

[简答题]根据下列案情,按照《行政执法文书教程》中的要求书写,拟写一份行政赔偿决定书。2003年5月的一天深夜,A市公安局下属的××派出所怀疑张××有盗窃行为,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派人将张××抓到派出所,经讯问没有结果,就将张××铐在乡政府大门上,近一个小时里,引来近百名群众围观、议论。后张××带铐逃回家,不久出现精神失常现象。其父一边为儿子寻诊治疗,一边到有关部门申诉。A市检察院立案查处。2007年9月14日经A市精神病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张××临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3年5月被非法拘禁、铐、打是起病的诱发因素。”2007年10月本案的直接负责人马××、韩××因犯有非法拘禁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期间,经法院裁定驳回了被害人张××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08年元月5日,张××向A市公安局递交了《赔偿申请书》。A市公安局经调查认定,A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张××,已被追求刑事责任,致害行为事实存在,由此诱发张××患了精神分裂症,后果严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已花销的医药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继续治疗的费用累计人民币4884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三)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A市公安局决定赔偿张××人民币48840元。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张××,男,1984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A市高村乡西贺村。A市公安局,位于A市新田东路18号。法定代表人王××,局长。
[简答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行政执法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二审行政裁定书。
2006年9月张××的丈夫徐××(于2007年1月去世)因病到A市中心医院(下称市中心医院)救治,同年9月26日张××以其夫在该院手术后出现“肠瘘”、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为由向市中心医院进行投诉,2007年1月24日市中心医院医务处对张××作出《关于徐××家属投诉的答复》。2007年2月1日张××向A市市长专线反映其与A市中心医院医疗纠纷问题,市卫生局收到市长专线电话转交的2007年第0201057号督办单后,于同月8日向市长专线作出书面回复。2007年2月15日,市中心医院再次对张××的投诉作出《关于徐××家属投诉的答复》。同年8月1日张××收到市卫生局作出的书面答复后,认为市卫生局未按其投诉的事项履行法定职责,故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民事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张××向市卫生局递交的控告信属信访投诉,市卫生局对其投诉已按《信访条例》作出书面的信访答复意见。张××对该信访答复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不属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受案范围。据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张××的起诉。张××不服一审法院裁定,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17日受理立案。
上诉人张××认为A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原审法院裁定明显违反法律程序,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区人民法院(2008)×行初字第3号行政裁定,支持其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A市卫生局认为:
(1)其对上诉人的信访投诉行为已经按照信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作出了书面答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

[简答题]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行政执法文书教程》中的要求,为被告拟写代理词的代理意见部分。 郑××,男,35岁,××县××乡××村农民,全家5口人,原在××乡××村有砖木结构瓦房74平方米。2007年3月,郑××以“兄弟两家人口增多,无法居住”为由,申请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占地180平方米,建造4间一楼一底住房。村组签字后,报××乡政府。乡政府因郑XX申请所占的地段,不是农房建设规划点,没有同意。郑××既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又未领取建房许可证,便擅自在承包耕地上兴建住房。在建房过程中,乡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制止,郑××不予理睬。之后,乡政府工作人员再制止中收缴了部分施工工具,乡政府并与2007年10月15日向郑××发出了《违章建筑通知书》,限令其在10天内自行拆除已建工程还耕。对此,郑××非但不听,反而强行加紧施工,与2007年11月,建成砖混结构、具有前后4个阳台、外观装饰全部马赛克的两楼一底五间共计464平方米住所,占耕地227平方米。 ××乡政府于2007年12月20日向××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写了《关于对郑XX强行占用良田熟地建房的处理报告》。××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经过调查核实,认为郑××擅自在耕地上建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于2008年9月2日作出郑××拆除在耕地上修建的房屋的处罚决定。郑××不服,以“我建房是经群众讨论通过的”为由,以××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应诉,委托××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为诉讼代理人。
[简答题]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有哪些具体要求?
[判断题]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特征包括公安行政执法活动的强制性、公安行政执法手段的多样性、公安行政执法范围的广泛性。( )
[简答题]

简述制作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多项选择]健全价格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是( )。
A. 权责明确
B. 行为规范
C. 监督有效
D. 权责统一
E. 保障有力
[简答题]法律文书在阐述理由时有哪些具体要求
[名词解释]公安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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