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类考试 > 国家司法考试
题目详情:
发布时间:2023-12-12 01:49:40

[简答题] 甲题:
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于三人对故意杀人犯罪供认不讳,因此A省B市人民法院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处张某、李某死刑,高某有期徒刑15年。一审判决宣告后,李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张某、高某没有提出上诉。由于该案事实清楚,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二审法院将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共三人的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复核。经复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李某、高某涉嫌杀人的事实清楚,但是对李某不应判处死刑,因此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

更多"甲题: 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被"的相关试题:

[简答题] 甲题: 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于三人对故意杀人犯罪供认不讳,因此A省B市人民法院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处张某、李某死刑,高某有期徒刑15年。一审判决宣告后,李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张某、高某没有提出上诉。由于该案事实清楚,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二审法院将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共三人的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复核。经复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李某、高某涉嫌杀人的事实清楚,但是对李某不应判处死刑,因此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 请指出该案中的程序性错误。
[简答题] 甲题:
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于三人对故意杀人犯罪供认不讳,因此A省B市人民法院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处张某、李某死刑,高某有期徒刑15年。一审判决宣告后,李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张某、高某没有提出上诉。由于该案事实清楚,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二审法院将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共三人的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复核。经复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李某、高某涉嫌杀人的事实清楚,但是对李某不应判处死刑,因此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1. 请指出该案中的程序性错误。
[简答题] 八、 宋某系某大学一名在校学生,因涉嫌盗窃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检察机关认为宋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而且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也较好,决定对宋某暂缓起诉,若宋某在暂缓起诉期间内表现良好,就不起诉。此决定一经作出,就引起各方面的强烈反映。其后,又有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采取的暂缓起诉。对此措施,有人赞成,有人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是:违反了法律公平原则,是一种新的“刑不上大夫思想”;违反了有罪必罚原则,放纵了犯罪。 请你谈谈对该检察机关所采取的暂缓起诉的认识。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字。
[单项选择]某市肉制品厂因涉嫌偷税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指控作为其直接责任人员的该厂厂长刘某犯偷税罪,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
A. 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刘某
B. 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可以是该厂副厂长黄某
C. 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该被告单位采取的诉讼保全措施有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
D. 如果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的诉讼代表人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
[多项选择]曲某因涉嫌爆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曲某的犯罪行为虽然使公私财物遭受了重大损失,也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于是判处曲某有期徒刑8年。曲某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该案在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
A. 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
B. 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 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应在改判后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的,应当作出核准裁定书
[多项选择]赵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后来检察机关叹对其改为监视居住,那么检察机关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 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
B. 赵某委托了律师,检察机关要求赵某会见该律师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
C. 检察机关要求赵某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但不能要求赵某既缴纳保证金又提供保证人
D.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简答题]案情:被告人李某,男,30岁,无业。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1996年5月7日被逮捕。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典犯故意杀人罪,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88年夏,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王某合作发行武侠小说《失魂引》一书。该书发行后,王某按照约定将印刷发行费转到某印刷厂曲印刷厂将其中的5万元转到李某及其女友经营的长安新兴书社,李某家人将钱取出。但李某对此次与王某合作获利分配十分不满,并对王某怀恨在心。 1996年4月中旬的一天晚上9时许,被告人李某拿着尖刀来到王某家欲对王某实施报复,因王某不在家才作罢。同年4月28日下年2时左右,被告人李某再次携带尖刀窜人王某家,向年睡刚起的王某腹部连刺两刀后逃离现场。王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因腹主动脉被扎断致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而死亡。另查明,被告人李某先后于1991年至 1996年在河北省精神病防治院、解放军256医院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住院治疗。 1996年5月20日,经过天泽市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对李某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认定李某实施犯罪行为时为精神分裂症不完全缓解状态,有部分责任能力。
请从法理学的角度,结合刑事法律规定,分析此案例中李某的违法行为。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600字。
[多项选择]赵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后来检察机关又对其改为监视居住,那么检察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 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
B. 赵某委托了律师,检察机关要求赵某会见该律师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
C. 检察机关要求赵某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但不能要求赵某既缴纳保证金又提供保证人
D.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不定项选择]甲、乙、丙三人共同伤害被害人,检察机关对甲和乙提起公诉,对丙作了不起诉处理。被害人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应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
B. 应将甲、乙、丙作为共同被告
C. 既可以将甲和乙作为被告,也可以将甲、乙、丙作为被告
D. 由于只有丙有赔偿能力,可以只以丙为被告
[多项选择]吴某是某市卫生局局长,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羁押终结后,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发现吴某另有贪污嫌疑,符合逮捕条件,应逮捕。现问,应当由谁决定和逮捕吴某( )
A. 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B. 由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C. 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D. 由检察机关执行逮捕
[单项选择]H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夏某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该证据是夏某的朋友高某的DV机拍摄的一段视频,侦查人员将其拷贝至刑警大队的办案笔记本电脑硬盘之中,其内容显示案发时夏某与高某正在E市高某家中饮酒、聊天。从证据分类的角度来看,该证据属于( )。
A. 实物证据、直接证据、原始证据
B. 言词证据、直接证据、原始证据
C. 言词证据、间接证据、传来证据
D. 实物证据、直接证据、传来证据

我来回答:

购买搜题卡查看答案
[会员特权] 开通VIP, 查看 全部题目答案
[会员特权] 享免全部广告特权
推荐91天
¥36.8
¥80元
31天
¥20.8
¥40元
365天
¥88.8
¥188元
请选择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支付宝支付
点击支付即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购买须知》
立即支付 系统将自动为您注册账号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订单号:

请不要关闭本页面,支付完成后请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恭喜您,购买搜题卡成功
重要提示:请拍照或截图保存账号密码!
我要搜题网官网:https://www.woyaosouti.com
我已记住账号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