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6713件,解决23437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335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3320件,加倍赔偿金额555万元。上半年,各级消协组织支持消费者起诉524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05万人次。
根据投诉性质划分:质量问题占52.2%;售后服务问题占11.1%;价格问题占6.4%;虚假宣传2.2%;安全问题占2.0%;假冒问题占1.4%;计量问题占1.4%;人格尊严占0.3%;2012年上半年,营销合同投诉共27987件,投诉量占投诉总量的比重为10.9%,2011年上半年,营销合同投诉共29864件。
商品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比重继续保持下降趋势,由2011年同期的67.1%下降到61.0%。2012年上半年,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为53288件,同比降低了约24.4%;服装鞋帽类投诉量为25465件,同比降低了12.1%;房屋建材类投诉量为11879件,同比降低了14.3%;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量为3487件,同比降低了43.8%。服务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比重继续呈上升趋势,由2011年同期的32.9%上升到34.5%。其中,互联网服务、销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投诉量及占投诉总量的比重同比增加明显。
商品投诉中,投诉量居前的以家电产品为主,如通信类产品、视听产品、厨房电器类产品、计算机类产品和空气调节类产品等,其中,视听产品投诉占投诉总量的比重上升了0.5个百分点。此外,汽车及零部件投诉占投诉总量的比重上升了0.8个百分点。
服务投诉中,投诉量居前的是移动电话服务、媒体购物、网络接入服务等。其中,交通运输中的航空服务投诉量由2011年同期的448件增加到484件。2012年上半年,电信服务投诉量为16642件,占投诉总量的6.5%,同比减少了4821件,2011年上半年电信服务投诉量占投诉总量的7%;2012年上半年,互联网服务投诉量为9110件。
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涉及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28554件,占投诉总量的11.1%,仅次于对质量问题的投诉。其中,受理电器维修投诉1575件,属于售后服务问题的比例高达42.2%;受理价格问题投诉16323件,占投诉总量的比重由2011年同期的5.6%,上升到6.4%
A. 56%
B. 69%
C. 84%
D. 91%
消费者投诉案件分类统计 | |||||
按投诉性质分类 | 按投诉类别分类 | ||||
投诉性质 | 2009年投诉量 | 增幅 | 投诉类别 | 2008年投诉量 | 2009年投诉量 |
质量 | 375226 | -1.8% | 百货类 | 194013 | 185603 |
营销合同 | 55939 | 4.5% | 服务类 | 161563 | 173785 |
价格 | 35442 | -5.1% | 家用电子电器类 | 163199 | 154557 |
安全 | 12841 | 2.3% | 家用机械类 | 33698 | 32760 |
计量 | 10434 | -19.7% |
随着中秋节的临近,月饼消费“大战”逐渐拉开帷幕。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月饼消费要谨慎。 虽然距中秋佳节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但市场上各式月饼已悄然出现。省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月饼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标注的生产日期滞后,即月饼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晚于实际生产日期,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早产月饼”;二是加入过量的防腐剂,不少厂家为了延长月饼的保质期,过量使用防腊剂,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最后就是旧料新做,也称陈馅月饼,此种月饼极易产生质量问题。还有变相搭售、豪华包装、“无糖”月饼含糖等小问题。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要“三看四闻”:一看月饼外观,新鲜月饼外皮细腻有光泽,外观完整,无破损,无露馅,无明显焦斑;二看月饼“身份”,即看清商品的品名、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及保存方法;三看“QS”标志,月饼的包装上无“QS”标志,说明未通过质量检验,属不合格食品;四闻月饼气味,合格月饼气味新鲜无异味;五是留意打包销售的其他商品。对捆绑包装中含有保质期要求较严格的副食品,一定要谨慎购买,很可能其中的副食品保质期限即将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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