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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9 21:33:08

[简答题]2008年2月8日,山东美凤进出口公司与比利时客商签订圣诞树销售合同,合同规定的数量为18000棵圣诞树,分两次均匀出运,不允许溢短装,装箱率为10棵/箱。2008年6月10日的集装箱装箱过程中,跟单员苏林清点不慎,实际漏装了2箱。当时他认为,反正还有第二次出口,只要届时在集装箱装箱中补足(假定第二次装运中可以容纳)即可,于是就按900箱装9000棵圣诞树报关出口。请你运用已学过的知识加以分析,跟单员苏林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并分析可能会产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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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澳大利亚B公司达成一笔出口交易,合同规定凭即期不撤销跟单信用证付款。我进出口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运完毕,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到银行办理结汇手续。开证行收到我方的单据后,来电告知:你方单据已收妥,待审核无误并征得B商同意后才付款。银行的做法是正确的。( )
[简答题]

我国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和美国尼克公司以CFR青岛条件订立了进口化肥5000吨的合同,依合同规定,我方公司开出以美国尼克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金额为280万美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2009年5月货物装船后,美国尼克公司持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单据在银行议付了货款。货到青岛后,我方公司发现化肥有严重质量问题,立即请当地商检机构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化肥是没有太大实用价值的饲料。于是,我方公司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则将拒绝向银行支付货款。
根据上述情况,试问:
(1)银行是否应追回已付货款,为什么
(2)我方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
(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受理此案依据是什么
(4)我方公司应采取什么救济措施


[简答题]我某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客商订立一份轻纺制品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将信用证开抵通知银行,并经通知银行转交给我出口公司。我出口公司审核后发现,信用证上有关信用证到期地点的规定与双方协商的不一致。为争取时间,尽快将信用证修改完毕,以便办理货物的装运,我方立即电告开证银行修改信用证,并要求开证银行修改完信用证后,直接将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寄交我方。 问:(1)我方的做法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2)正确的信用证修改渠道是怎样的
[简答题]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10年1月3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5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请问]
1.银行是否有权拒绝付货款为什么
[简答题] 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2009年1月3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5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请问: 银行是否有权拒绝付货款?为什么?
[简答题]鸿运进出口公司位于城区,2005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进口设备一批,合同规定货款 50000美元,进口海运费1000美元,报关费及港口至企业内陆运费300美元,买方另支付进口货物保险费100美元,向采购中介支付中介费500美元(机器关税税率7%,当期汇率$1:¥8.27)。进口后,当月将该批进口设备以含税价600000元销售。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应纳关税和其他税金。
(2)计算该企业内销环节各项税金及附加。
[简答题]某年某月中国某地粮油进出口公司A与欧洲某国一商业机构B签订出口大米若干吨的合同。该合同规定:规格为水分最高20%,杂质最高为1%,以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单价为每公吨××美元,FOB中国某港口,麻袋装,每袋净重××千克,买方须于×年×月派船只接运货物。
B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其一直延误了数月才派船来华接货,当大米运到目的地后,买方B发现大米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并签发了虫害证明,买方B据此向卖方A提出索赔20%货款的损失赔偿。当A接到对方的索赔后,不仅拒赔,而且要求对方B支付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生虫害。
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A要求B支付延误时期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能否成立为什么
[简答题]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乳制品一批,双方规定以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一俟开证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我方银行在审核信用证时,把问题提出来,要求受益人注意该条款。但某食品公司的业务员认为该客户为老客户,应该问题不大,遂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装运出口。当单据交到付款行时,付款行以开证人认为单据不符不愿承兑为由拒付。问:银行拒绝付款有无道理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简答题]某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贸易公司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 from Chinese Port to Singapore in May,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农产品进出口公司按证中规定,于5月 15日将200公吨花生仁在福州港装上“嘉陵”号轮,又由同轮在厦门港续装300公吨花生仁,5月20日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同时取得了福州港和厦门港签发的两套提单。农产品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到银行交单议付,银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简答题]我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向意大利出口3000公吨冷冻食品,合同规定2000年4月份至7月份交货,即期信用证支付。来证规定:Shipment during April/July,April Shipment 800M/T,May Shipment 800M/T,June Shipment 800M/T,July Shipment 600M/T。我公司实际出口情况是:4、5月份交货正常,并顺利结汇,6月份因船期延误,拖延到7月12日才实际装运出口。7月15日我方在同轮又装了600M/T,付款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支付这两批货的款项,问:我方有何失误付款行拒付有何依据
[多项选择]天津某服装进出口公司与韩国某株式会社签定5万件男上衣加工合同,合同规定外商无偿提供含涤35%、含毛65%的混纺面料及全部辅料,中方按外方要求组织生产,在最后一批原辅料运抵天津后6个月内交付成品,外商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方加工费用,此合同在向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时企业需要向海关递交的文件有( )。
A、加工单位或专业外贸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B.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来料加工批准书和对外签订的正式来料加工合同副本
C.需申领进口许可证商品的进口许可证件
D.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如保证函等
A. 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来料加工批准书和对外签订的正式来料加工合同副本
B. 需申领进口许可证商品的进口许可证件
C. 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如保证函等
D. 天津某服装进出口公司与韩国某株式会社签定5万件男上衣加工合同,合同规定外商无偿提供含涤35%、含毛65%的混纺面料及全部辅料,中方按外方要求组织生产,在最后一批原辅料运抵天津后6个月内交付成品,外商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方加工费用,此合同在向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时企业需要向海关递交的文件有(
E. )。
F. A、加工单位或专业外贸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简答题]某年10月,我某进出口公司代理客户进口比利时纺织机械设备一台,合同约定:总价为99248540.00比利时法郎;价格条件为FOB安物卫普;支付方式为100%信用证;最迟装运期为1994年4月25日。第二年元月,我方开出100%合同金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1994年5月5日。(开证日汇率美元对比利时法郎为1:36)。第二年3月初,卖方提出延期交货请求,我方用户口头同意卖方请求,延期31天交货。我进出口公司对此默认,但未作书面合同修改文件。3月底,我进出口公司根据用户要求对信用证作了相应修改:最迟装运期改为5月26日,信用证有效期展至第二年6月21日。时至4月下旬,比利时法郎汇率发生波动,4月25日为1:35(USD/BFR),随后一路上扬。5月21日货物装运, 5月26日卖方交单议付,同日汇率涨为1:32(USD/BFR)。在此期间,我进出口公司多次建议用户作套期保值,并与银行联系做好了相应准备。但用户却一直抱侥幸心理,期望比利时法郎能够下跌:故未接受进出口公司的建议。卖方交单后,经我方审核无误,单证严格相符,无拒付理由,于是我进出口公司于6月3日通知银行承付并告用户准备接货,用户却通知银行止付。因该笔货款是开证行贷款,开证时作为押金划入用户的外汇押金账户,故我进出口公司承付不能兑现。后议付行及卖方不断向我方催付。7月中旬,卖方派员与我方洽谈。经反复协商我方不得不同意承付了信用证金额,支出美金310余万元。同时我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向卖方提出延迟交货罚金要求BFR1984970.00(按每7天罚金0.5%合同额计),约合62000.00美元(汇率为1:32)。最终卖方仅同意提供价值3万美元的零配件作为补偿。此合同我方直接经济损失约31万美元,我银行及进出口公司的信誉也受到严重损害。
要求:纵观项目运作全过程,并结合汇率波动的风险造成货物买卖损失,试分析我方主要的失误。
[简答题]某年10月,我某进出口公司代理客户进口比利时纺织机械没备一台,合同约定:总价为99248540.00比利时法郎;价格条件为FOB安特卫普;支付方式为100%信用证;最迟装运期为1994年4月25日。第二年元月,我方开出100%合同金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1994年5月5日(开证日汇率美元对比利时法郎为1:36)。第二年3月初,卖方提出延期交货请求,我方用户口头同意卖方请求,延期31天交货。我进出口公司对此默认,但未作书面合同修改文件。3月底,我进出口公司根据用户要求对信用证作了相应修改:最迟装运期改为5月26日,信用证有效期展至第二年6月21日。时至4月下旬,比利时法郎汇率发生波动,4月25日为1:35(USI)/BFR),随后一路上扬。5月21日货物装运,5月26日卖方交单议付,同日汇率涨为1:32(USD/BFR)。在此期间,我进出口公司多次建议用户作套期保值,并与银行联系做好了相应准备。但用户却一直抱侥幸心理,期望比利时法郎能够下跌,故未接受进出口公司的建议。卖方交单后,经我方审核无误,单证严格相符,无拒付理由,于是我进出口公司于6月3日通知银行承付并告用户准备接货,用户却通知银行止付。因该笔货款是开证行贷款,开证时作为押金划入用户的外汇押金账户,故我进出口公司承付不能兑现。后议付行及卖方不断向我方催付。7月中旬,卖方派员与我方洽谈。经反复协商我方不得不同意承付了信用证金额,支出310余万美元。同时我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向卖方提出延迟交货罚金要求BFR1 984970.00(按每7天罚金0.5%合同额计),约合62000.00美元(汇率为1:32)。最终卖方仅同意提供价值3万美元的零配件作为补偿。此合同我方直接经济损失约31万美元,我银行及进出口公司的信誉也受到严重损害。
要求:纵观项目运作全过程,并结合汇率波动的风险造成货物买卖损失,试分析我方主要的失误。
[判断题]广州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委托香港工艺品进出口公司进口装饰花篮一批,经营单位应填报“香港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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