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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7 05:47:48

[简答题]建海公司拟向荣丰公司订购一批电子设备,授权本单位员工马某携带一张记载有本单位签章、出票日为2007年5月9日、票面金额为18万元的转账支票(同城使用,下同)前往采购。5月10日,马某代表建海公司与荣丰公司签订了价值18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建海公司于合同签订当日以支票方式一次付款;荣丰公司应当在6月10日前向建海公司交付所购全部产品。马某在向荣丰公司交付支票时,声明该支票未记载收款人,由荣丰公司自行填写。
荣丰公司在收到该支票后,未在该支票收款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而是直接在该栏内填写了金星公司的名称,由金星公司存入其开立账户的丁银行。以便利用金星公司的银行账户提取现金。为此,金星公司将按照支票金额的5%提取管理费。
5月15日,该银行通知金星公司,其存入的上述支票的款项已于5月14日到账,但却不能支取使用。主要原因是:该支票上记载有在建海公司收到荣丰公司交付货款之次日,持票人才能支取使用该资金。荣丰公司于6月8日向建海公司交付所购电子设备,金星公司于第二天才得以开始分批从其账户中支取该资金并交付荣丰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建海公司交付给荣丰公司的支票未记载收款人,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荣丰公司利用金星公司账户存取款项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应当由谁承担何种责任
(3)银行通知金星公司不能支取使用到账资金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银行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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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建海公司拟向荣丰公司订购一批电子设备,授权本单位员工马某携带一张记载有本单位签章、出票日为2007年5月9日、票面金额为18万元的转账支票(同城使用,下同)前往采购。5月10日,马某代表建海公司与荣丰公司签订了价值18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建海公司于合同签订当日以支票方式一次付款;荣丰公司应当在6月10日前向建海公司交付所购全部产品。马某在向荣丰公司交付支票时,声明该支票未记载收款人,由荣丰公司自行填写。
荣丰公司在收到该支票后,未在该支票收款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而是直接在该栏内填写了金星公司的名称,由金星公司存入其开立账户的丁银行。以便利用金星公司的银行账户提取现金。为此,金星公司将按照支票金额的5%提取管理费。
5月15日,该银行通知金星公司,其存入的上述支票的款项已于5月14日到账,但却不能支取使用。主要原因是:该支票上记载有在建海公司收到荣丰公司交付货款之次日,持票人才能支取使用该资金。荣丰公司于6月8日向建海公司交付所购电子设备,金星公司于第二天才得以开始分批从其账户中支取该资金并交付荣丰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建海公司交付给荣丰公司的支票未记载收款人,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荣丰公司利用金星公司账户存取款项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应当由谁承担何种责任
(3)银行通知金星公司不能支取使用到账资金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银行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简答题] 建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海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建海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动工兴建一楼房,用于对外经营租赁。工程采用出包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工程于2007年12月31日完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
公司建造工程资产支出如下:
(1) 2007年1月1日,支出3000万元。
(2) 2007年7月1日,支出6000万元,累计支出9000万元。
公司为建造楼房于2007年1月1日专门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按年支付利息。除此之外,无其他专门借款。
办公楼的建造还占用两笔一般借款:
(1) 从建行取得长期借款5000万元,期限为2006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
(2) 发行公司债券1亿元,发行日为2006年1月1日,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10%,按年支付利息。
闲置专门借款资金用于固定收益债券临时性投资,临时性投资月收益率为0.5%。假定全年按360天计算。
2008年1月1日起该楼房用于对外经营租赁,建海公司对该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项房地产2008年12月31日取得租金收入为300万元,已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并决定不再出租,择机出售。2008年12月31日,该房地产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2009年1月1日,建海公司将该建筑物以12500万元的价格出售,房款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要求] 计算2007年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简答题]建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海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建海公司于 2005年1月1日动工兴建一楼房,用于对外经营租赁。工程采用出包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工程于2005年12月31日完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
公司建造工程资产支出如下:
(1)2005年1月1日,支出3000万元。
(2)2005年7月1日,支出6000万元,累计支出9000万元。
公司为建造楼房于2005年1月1日专门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按年支付利息。除此之外,无其他专门借款。
办公楼的建造还占用两笔一般借款:
(1)从建行取得长期借款5000万元,期限为2004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
(2)发行公司债券1亿元,发行日为2004年1月1日,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10%,按年支付利息。
闲置专门借款资金用于固定收益债券临时性投资,暂时性投资月收益率为 0.5%。假定全年按360天计算。
2006年1月1日起该楼房用于对外经营租赁,建海公司对该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项房地产2006年12月31日取得租金收入为300万元,已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并决定不再出租,择机出售。 2006年12月31日,该房地产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2007年1月1日,建海公司将该建筑物以12500万元的价格出售,房款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要求:
(1)计算2005年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2)编制2005年与利息资本化金额有关的会计分录。
(3)计算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并编制工程完工有关的会计分录。
(4)编制建海公司2006年12月31日取得该项建筑物租金收入及期末计价的会计分录。
[判断题]建海公司为荣丰公司3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因荣丰公司丧失清偿能力,建海公司作为担保人承担的本息为330万元,建海公司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该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 )。
[简答题]华昌公司和建海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华昌公司向建海公司提供100台电子设备,华昌公司于8月31日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建海公司,建海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建海公司与金星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金星公司将100台电子设备运至建海公司。8月1日,金星公司先运了70台电子设备至建海公司,建海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给华昌公司,将70台电子设备的货款付清。
8月12日华昌公司在与红旗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红旗公司,8月15日,持票人红旗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华昌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
8月20日,华昌公司掌握了建海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金星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电子设备,并通知建海公司中止交货,要求建海公司提供担保;建海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华昌公司通知金星公司将其余30台电子设备运往建海公司,金星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电子设备全部毁损,致使华昌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
9月5日,建海公司要求华昌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
(1)华昌公司和建海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华昌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建海公司9月5日要求华昌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金星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么责任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2009年1月20日,华昌公司与建海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华昌公司向建海公司购买5000吨螺纹钢材,每吨价格为1800元(含增值税);并由金星公司于2009年7月20日前一次向华昌公司交货;华昌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一次付清900万元价款,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日期为承兑后6个月。2009年1月28日,华昌公司向其开户的工商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并获该银行同意,同日开出于2009年7月28日付款、金额为9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建海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即将其背书转让给环海公司,以支付所欠货款。华昌公司为开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向工商银行交付了该汇票金额50%的保证金。
2009年5月,因钢材价格上涨,金星公司以此为由而未按时向华昌公司交货。华昌公司在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到期日,未按照约定在工商银行开户的账户内存足除保证金之外的900万元承兑金额。环海公司持上述银行承兑汇票请求工商银行付款时,工商银行以华昌公司未存足承兑金额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1)华昌公司与建海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由金星公司交货是否符合规定如果金星公司不按时交货,华昌公司应当向谁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2)工商银行拒绝向环海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如果工商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环海公司可以请求工商银行清偿的款项包括哪些内容
[简答题]2007年1月20日,华昌公司与建海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华昌公司向建海公司购买5000吨螺纹钢材,每吨价格为1800元(含增值税);并由金星公司于2007年7月20日前一次向华昌公司交货;华昌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一次付清900万元价款,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日期为承兑后6个月。2007年1月28日,华昌公司向其开户的工商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并获该银行同意,同日开出于2007年7月28日付款、金额为9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建海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即将其背书转让给环海公司,以支付所欠货款。华昌公司为开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向工商银行交付了该汇票金额50%的保证金。
2007年5月,因钢材价格上涨,金星公司以此为由而未按时向华昌公司交货。华昌公司在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到期日,未按照约定在工商银行开户的账户内存足除保证金之外的900万元承兑金额。环海公司持上述银行承兑汇票请求工商银行付款时,工商银行以华昌公司未存足承兑金额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1)华昌公司与建海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由金星公司交货是否符合规定如果金星公司不按时交货,华昌公司应当向谁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2)工商银行拒绝向环海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如果工商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环海公司可以请求工商银行清偿的款项包括哪些内容
[简答题]建海公司和荣发公司签订了一份300万元的劳务合同,建海公司为荣发公司开发一套系统软件(以下简称项目)。2008年1月10日项目开发工作开始,预计2010年2月26日完工。预计开发完成该项目的总成本为200万元。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2008年。1月10日,建海公司预收荣发公司支付的项目款140万元存入银行。
(2)2008年建海公司为该项目实际发生劳务成本9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50万元,工资费用为40万元)。
(3)至2009年12月31日,建海公司为该项目累计实际发生劳务成本18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100万元,工资费用为80万元)。
(4)建海公司在2008年、2009年均未能对该项目的结果予以可靠估计。建海公司按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百分比确定劳务的完成程度。
要求:
(1)计算建海公司2008年、2009年该项目的完成程度。
(2)计算建海公司2008年、2009年该项目确认的收入和费用。
(3)编制建海公司2008年实际发生劳务成本、收到项目款、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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