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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4 03:48:49

[单项选择]朱某是某国有企业的厂长,张某是朱某的秘书,在上任1年内,朱某先后接受送来的贿赂10万多元,其中有5万元是通过张某介绍来的人送的,朱某将其中2万元送给张某作酬劳费。张某后来赌钱欠别人一大笔赌债,于是找到朱某,说:“给我点钱花,否则我就告你。”朱某很害怕,于是给了张某1.5万元。但是事过不久,张某又找朱某要钱,朱某说手头没钱,张某要求其将工会活动的部分经费借给自己先用一用,1个月后保证偿还,朱某就把自己保管的工会活动经费1万元给了张某,1个月后,朱某被告发。问:张某为朱某和行贿人之间介绍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
A. 受贿罪
B. 行贿罪
C. 介绍贿赂罪
D. 斡旋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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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朱某是某国有企业的厂长,张某是朱某的秘书,在上任1年内,朱某先后接受送来的贿赂10万多元,其中有5万元是通过张某介绍来的人送的,朱某将其中2万元送给张某作酬劳费。张某后来赌钱欠别人一大笔赌债,于是找到朱某,说:“给我点钱花,否则我就告你。”朱某很害怕,于是给了张某1.5万元。但是事过不久,张某又找朱某要钱,朱某说手头没钱,张某要求其将工会活动的部分经费借给自己先用一用,1个月后保证偿还,朱某就把自己保管的工会活动经费1万元给了张某,1个月后,朱某被告发。问:张某为朱某和行贿人之间介绍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
A. 受贿罪
B. 行贿罪
C. 介绍贿赂罪
D. 斡旋受贿罪
[简答题]
朱某系某市国有春风皮鞋厂厂长,在其担任厂长期间,为了获得银行贷款、有关资金以及设法减免税务,曾多次以集体的名义,以送礼、帮助解决差旅费等手段,向该厂所在的市政府领导、财政局(所)、税务所、银行等单位领导人员行贿人民币及其他财物,计30万元人民币。又由于朱某在担任厂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管理不善致使该厂1000多万元的应收款没有收回。在企业逐年亏损的情况下,仍开支无度,最终皮鞋厂亏损188万元、负债达3422万元。案发后,朱某主动交代两次挪用单位资金为其儿子操办婚事和购买高级公寓套房,资金共达150万元,使用长达两年,案发后尚有近40万元无力退还。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该国有春风皮鞋厂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何处罚

[单项选择]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C.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多项选择]朱某夫妇于1965年结婚并生有一女一子,1970年朱某的妻子因病去世,朱某一人将子女抚养长大。1990年朱某女儿朱晓嫁到外地,从此与父亲和弟弟少有联系。次年儿子朱平也结婚,并于1995年生下一女朱琳琳。 1999年,朱平因车祸死亡,其妻带女儿另嫁他人。2000年,朱某患病,朱某的侄儿朱琪前来照料朱某生活,直到2005年朱某病危住院。朱某在病榻上曾写下一张字条,内容为:“我走后,把房子留给朱琪,把5万元存款留给孙女朱琳琳。朱××(朱某名字)写于弥留之际。”不久朱某病故,朱琪随即打电话通知在外地的朱晓,告知了朱某的死讯和字条的内容。朱晓得知父亲没有给自己留下遗产,在电话中气愤地说:“老头子不讲情意,不给就算了,给我还不稀罕呢。”关于朱某的遗产处理,下列选项中哪些项是错误的
A. 朱某的遗产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B. 朱某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朱琪应作为法定继承人分得部分遗产
C. 朱晓并未放弃其遗产继承权,但因其未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
D. 朱琳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遗产中应该为朱琳琳保留必要的份额
[单项选择]朱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后发现朱某有一子正在哺乳期内,则下列关于对朱某变更强制措施的说法没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是:
A. 公安机关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B. 公安机关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C. 公安机关应当自行决定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决定后通知人民检察院即可
D. 公安机关可以自行决定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决定后通知人民检察院即可
[单项选择]朱某伺机报复冯某。一天,朱某见冯某10岁的儿子在地里干活,便叫自己12岁的小儿子替父报仇,朱某儿子受怂恿挥锹砍断冯某儿子的大动脉血管致其流血过多而亡。对本案______。
A. 朱某的儿子才12岁不构成犯罪,朱某也不构成教唆犯罪
B. 朱某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教唆犯
C. 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间接实行犯,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D. 朱某与其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多项选择]马某和朱某长期有业务来往,按照两人之间的贸易惯例,总是先由马某给朱某开出汇票后,再由朱某向其给付货物。2000年马某依惯例在天津市向朱某开出一张由工行北京市海淀区支行付款的金额为200万元的汇票,但朱某没有依约给付货物,马某为此以朱某未支付应付的对价而向法院提起返还票据的诉讼。对本案何地法院有管辖权:
A. 马某住所地
B. 朱某住所地
C. 北京市海淀区
D. 天津市
[简答题]

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1千股股票,但是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1万股股票。
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张某持有丙公司6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
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方股股票,周某由于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致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的决议。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丙公司董事会对张某提案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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