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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0 00:35:28

[简答题]‘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8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2018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8年8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2018年9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乙公司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到期租金。2019年1月,丙公司通知乙公司:由于欠交4个月租金,乙公司须在2019年2月的租金支付日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否则解除合同。乙公司无奈,在2019年2月将剩余租金一次性全部交清。租赁期满后,丙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塔吊,乙公司拒绝。 2018年10月,甲公司以在建写字楼作为抵押向A银行借款3亿元,期限1年。双方于2018年10月10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8年10月12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9年4月,甲公司从丁公司借款5000万元,期限1个月,月利率3%,甲公司仍以在建写字楼作为抵押,并为丁公司办理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 2019年4月,乙公司如期完成工程建设,要求甲公司验收,并要求支付剩余2000万元工程款。甲公司验收合格,但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经多次催告,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2019年6月,甲公司无力偿还丁公司借款,丁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150万元。 2019年7月,乙公司请求人民法院拍卖甲公司写字楼。写字楼拍卖价款3.5亿元。乙公司要求首先清偿其工程款债权2000万元。A银行要求提存3亿元及利息以确保其债权到期后能获清偿。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承担塔吊的维修费用?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在2019年2月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并说明理由。 (3)租赁到期后,塔吊应归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4)对于丁公司向甲公司主张的150万元利息,人民法院应支持多少金额?并说明理由。 (5)乙公司关于其工程款债权就该建设工程的拍卖所得优先受偿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A银行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7)A银行要求提存3亿元及利息,以确保债权到期后能获清偿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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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5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当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5年8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2015年9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 经多次催告,乙公司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到期租金。2016年1月,丙公司通知乙公司:由于欠交4个月租金,乙公司须在2016年2月的租金支付日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否则解除合同。乙公司无奈,在2016年2月将剩余租金一次性全部交清。 租赁期满后,丙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塔吊,乙公司拒绝。 2015年10月,甲公司以在建写字楼作为抵押向A银行借款3亿元,借期1年。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2016年4月,甲公司从丁公司借款5000万元,借期1个月,月利率3%,甲公司仍以在建写字楼作为抵押,并为丁公司办理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 2016年4月,乙公司如期完成工程建设,要求甲公司验收,并要求支付剩余2000万元工程款。甲公司验收合格,但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理由是:根据相关规定,承包该工程需具备一级承包资质,但乙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时仅有二级资质,一级资质直到2016年1月才取得,故合同无效。 2016年6月,甲公司无力偿还丁公司借款,丁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拍卖甲公司写字楼,偿还所欠其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150万元。2016年6月,写字楼拍卖价款3.5亿元。乙公司要求首先清偿其工程款债权2000万元。A银行要求提存3亿元及利息以确保其债权到期后能获清偿。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关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时仅有二级资质,合同因此无效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承担塔吊的维修费用?并说明理由。 (3)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在2016年2月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并说明理由。 (4)租赁到期后,塔吊应归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丁公司向甲公司主张的150万元利息,人民法院应支持多少金额?并说明理由。 (6)乙公司关于写字楼拍得价款首先清偿其工程款债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7)A银行要求提存3亿元及利息,以确保债权到期后能获清偿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写字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工期一年,甲公司应于2020年2月10日向乙公司一次付清全部工程款8000万元,乙公司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2019年2月10日,乙公司与丙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挖掘机的事宜。 2019年4月1日,丙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与丁公司签订了购买1台挖掘机的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挖掘机价格为1000万元,丙公司在缔约当日向丁公司支付首期价款300万元,丁公司在收到首期价款后1个月内将挖掘机交付给乙公司,丙公司在挖掘机交付之后的7个月内,每月向丁公司支付价款100万元。张某以丙公司保证人的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买卖合同中并没有保证条款,张某和丁公司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2019年4月5日,丙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金共计1200万元,从2019年5月开始的6个月内,乙公司每月向丙公司支付租金200万元。双方未就挖掘机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以及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等事项作出约定。 2019年4月20日,丁公司依约向乙公司交付了挖掘机。2019年6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挖掘机损坏。乙公司为修复挖掘机花去维修费30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2019年7月开始停止向丙公司支付租金,丙公司从2019年7月开始也停止向丁公司支付买卖合同的价款。 由于丙公司连续2个月未支付挖掘机价款,2019年9月11日,丁公司要求丙公司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500万元,丙公司认为丁公司无权要求其支付尚未到期的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丁公司遂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但买卖合同上并无具体的保证条款,因此保证合同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合同成立,但自己没有代偿能力,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经丙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2019年9月、10月的租金。2019年12月3日,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该融资租赁合同。 2020年1月1日,甲公司从丁公司借款5000万元,借期6个月,月利率4%,甲公司以在建写字楼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2020年2月1日,乙公司如期完成工程建设,要求甲公司验收,甲公司验收合格,但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8000万元的工程款。经查,乙公司一直拖欠建筑工人的工资。 2020年7月,甲公司无力偿还丁公司借款,丁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拍卖甲公司的写字楼,偿还所欠其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1200万元。 2020年9月10日,写字楼被依法拍卖,拍卖价款为1亿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首先清偿其工程款债权。甲公司提出,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丁公司则主张,即使乙公司对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但由于超过了法定期限,其优先受偿权已经消灭。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挖掘机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承担挖掘机的维修费用?并说明理由。 (3)对于丙公司要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主张,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关于丁公司无权要求其支付尚未到期价款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张某与丁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是否成立?张某能否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为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并分别说明理由。 (6)对于丁公司向甲公司主张的1200万元利息,人民法院应支持多少金额?并说明理由。 (7)甲公司关于乙公司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8)丁公司关于乙公司的优先受偿权已经消灭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年4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楼项目,工期18个月,工程价款5000万元,甲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提供的部分建筑材料。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公司遂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购买部分建筑材料用于该工程,工程如期完成。对于乙公司的垫资,双方未作任何约定。工程如期竣工验收后,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5000万元工程款,乙公司垫付的500万元建筑材料款也未支付。 2018年6月1日,甲公司为投资其他房地产项目,以在建的景明写字楼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3亿元,并于当日办理了抵押登记。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全部偿还,尚欠丙银行借款本息2亿元。 2018年,乙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并于2018年7月1日以5亿元的价格,从丁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处受让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西山公寓住宅项目。乙公司向丁公司支付了4亿元土地转让金。根据双方约定,剩余1亿元应于2019年7月1日前支付完毕。同时,甲公司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提供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西山公寓项目竣工后,因市场低迷而滞销。为缓解困境,乙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以西山公寓作抵押,从戊银行处获得一笔贷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约定,一旦乙公司连续3个月不能偿还借款利息,戊银行即可行使抵押权。 2019年12月3日,吴某以8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西山公寓住房一套,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乙公司未将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事实告知吴某。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9年12月27日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在申报破产债权时,乙公司就其5000万元的工程款和500万元的垫资款、丙银行就甲公司尚未偿还的2亿元借款本息、丁公司就其1亿元土地转让金,均主张以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全额优先受偿。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为2.7亿元。 鉴于乙公司停止偿还借款利息已超过3个月,2020年4月20日,戊银行行使对西山公寓的抵押权,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西山公寓。至此,吴某方得知其所购商品房已被设定抵押,遂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返还80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同时要求乙公司另行支付8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0万元工程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500万元垫资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2亿元借款本息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如果不能全额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丁公司能否向甲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5)吴某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80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6)吴某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8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单选题]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
A.单独承担责任
B.就各自范围内承担责任
C.承担连带责任
D.不承担责任
[多选题]我国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管理的法律基础主要有()。
A.《招标投标法》
B.《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C.《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D.《劳动法》
E.《合同法》
[简答题] 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后付款。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7月26日,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2)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简答题]― 年 3 月 1 日,甲房地产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 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楼项目,工程价款 5000 万元,工期 14 个月。 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提供的部分建筑材料。 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公司遂以自有资金 500 万元购买部分建筑材料用于该工程,工程如期 完成。对于乙公司的垫资,双方未作任何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甲公司支付了 3000 万元工程款, 剩余 2000 万元工程款及乙公司垫付的 500 万元建筑材料款尚未支付。 2016 年 6 月 22 日,甲公司为投资其他房地产项目,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 2.5 亿元, 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全部偿还,尚欠丙银行借款本 息 2 亿元。 2016 年,乙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并于 7 月 12 日以 2.3 亿元的价格,从丁房地产公司(简 称丁公司)处受让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西山公寓住宅项目。乙公司在取得该块土地使用 权时,向丁公司支付了 1.3 亿元土地转让金。根据双方约定,剩余 1 亿元转让金应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同时,甲公司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 1 亿元土地转让金提 供担保,双方亦办理了抵押登记。 西山公寓项目竣工后,因市场低迷而滞销。为缓解困境,乙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8 日,以西山公寓作 抵押,从戊银行处获得一笔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约定,一旦乙公司连续 3 个月不能偿还 借款利息,戊银行即可行使抵押权。 2017 年 10 月 29 日,吴某以 110 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西山公寓住房一套,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乙 公司未将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事实告知吴某。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在申报破产债权 时,乙公司就其 2000 万元的工程余款和 500 万元的垫资款、丙银行就甲公司尚未偿还的 2 亿元借款 本息、丁公司就其 1 亿元土地转让金,均主张以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全额优先受偿。景明写字 楼拍卖所得价款为 2.7 亿元。 鉴于乙公司停止偿还借款利息已超过 3 个月,2018 年 3 月 20 日,戊银行行使对西山公寓的抵押权, 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西山公寓。至此,吴某方知其所购商品房已被设定抵押,遂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 同,要求乙公司返还 110 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此外,还要求乙公司另行支付 110 万元惩罚性赔 偿金。 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面问题: (1)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 2000 万元工程余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 说明理由。 (2)甲公司所欠乙公司的 500 万元垫资款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 理由。 (3)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 2 亿元借款本息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 理由 (4)由甲公司担保的乙公司所欠丁公司 1 亿元土地转让金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 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5)吴某是否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6)吴某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 110 万元房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7)吴某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 110 万元惩罚性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年4月,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达成合并意向。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合并完成后,甲公司存续、承接乙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乙公司注销,乙公司原股东获得现金补偿。 2019年6月1日,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合并决议。6月5日,对该决议投反对票的周某向甲公司提出行使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遭甲公司拒绝。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一笔2019年8月31日到期的借款债权,接到甲公司合并通知后,丙银行于2019年6月20日向甲公司提出偿债请求,甲公司以债务未到期为由,予以拒绝。 2019年6月1日,乙公司临时股东会也通过了合并决议。6月6日,乙公司股东贾某以“股东会召集程序违反公司章程”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乙公司股东会6月1日通过的合并决议。经查,乙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应当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股东,但乙公司并未向贾某发送电子邮件,而是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贾某及其他股东均出席了6月1日的股东会会议并表决。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股东会召集程序确有不符合公司章程之处,但仍然驳回了贾某的诉讼请求。 2019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接到举报称,甲公司董事雷某涉嫌短线交易。经查,雷某于2019年3月2日购入甲公司股票40万股,并于2019年8月25日全部卖出,获利100万元。根据以上事实,中国证监会认定雷某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能否拒绝周某股份回购的请求?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拒绝丙银行偿债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股东会召集程序确有不符合公司章程之处,但仍然驳回贾某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雷某短线交易所获利润应当归谁所有?并说明理由。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下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损失的责任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简答题]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8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甲公司的股本总额为8000万股。 2020年3月10日,债权人A公司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甲公司对此向人民法院 提出异议称:本公司虽然暂时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立即清偿债务,但公司净资产仍为正值,并未出现资不抵债。4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了管理人。 在人民法院宣告甲公司破产之前,2020年6月1日,持有甲公司12%股份的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 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2020年7月1日,对甲公司正在使用的生产设备享有抵押权的B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被甲公司拒绝。2020年7月4日,甲公司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以其办公楼设定抵押向C银行借款1000万元。 2020年8月10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即甲公司向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的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用以购买其持有的丁公司全部股权;(2)股票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5%。 8月15日,审理甲公司破产重整案的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将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送中国证监会会商。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乙公司是否有资格申请破产重整?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拒绝B公司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向C银行借款时能否以其办公楼设定抵押?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其股票发行价格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人民法院将重整计划草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送中国证监会会商,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简答题]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8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 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乙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甲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30亿元。 为了解决甲公司面临的严重财务困难,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多次磋商,丙公司提出的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得到了甲公司和乙公司的高度认可。2020年3月1日,三方拟订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该方案的部分要点如下:(1)甲 公司将其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价25亿元出售给乙公司;(2)乙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40%的股份作价25亿元协议转让给丙公司;(3)丙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丁公司100%的股权作价35亿元协议转让给甲公司;(4)丙公司承诺5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甲公司股份。 丁公司为2015年4月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000万元、3000万元和5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丁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6亿元。 2020年3月10日,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的部分要点如下:(1)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25亿元; (2)丙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丙公司应当于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公司支付5亿元的保证金,其余价款在股份过户前全部结清。 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乙公司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核批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指出了该协议中存在的不符合规定之处,乙公司与丙公司协商后对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2020年5月18日,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除乙公司回避表决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的表决权合计为32%,其中,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合计为22%。会议结束后,在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王某要求甲公司董事会回购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被甲公司董事会拒绝。 2020年7月14日,甲公司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吸收合并丁公司的事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一致通过了该项决议。 甲公司和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分别通知了各自的已知债权人,并于2020年7月16日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戊银行对 甲公司享有一笔2020年12月3日到期的借款债权,接到甲公司的合并通知后,2020年7月20日,戊银行向甲公司提出偿债请求,甲公司以债务未到期为由,予以拒绝。 2020年9月,甲公司完成对丁公司的吸收合并。但在办理丁公司的注销登记时,公司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张某以丁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为由,拒绝为其办理注销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20年5月18日,甲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临时股东大会能否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拒绝回购王某所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做法是否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在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的净利润指标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丙公司是否应当向甲公司的所有剩余股份发出收购要约?并说明理由。 (7)甲公司拒绝戊银行偿债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8)张某提出丁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不得办理注销登记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单选题](2018年)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下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损失的责任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多选题]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
B.丙公司在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后,有权向丁公司追偿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D.法院可收缴丙公司由于分包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多选题]甲公司需要建设三栋宿舍楼,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乙公司经过甲公司同意,将部分工程交由丙公司完成,丙公司负责的部分出现质量问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责任
B.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责任
C.乙公司和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和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单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打算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不是一致行动人的有()。
A.甲公司的母公司
B.由甲公司总经理兼任董事长的丙公司
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
D.甲公司财务总监的表姐夫,且其表姐夫持有乙公司5%的股份
[单选题]甲公司将一栋写字楼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该写字楼的账面原值为5000万元,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为100万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0万元,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是( )万元。
A.5000
B.6000
C.4600
D.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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