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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8 03:07:58

[单项选择]被告人陈某与其同学王某(某中学生)因琐事发生纠纷,争执中,陈某遂勒王某的颈部、捂王某的嘴,致使王某昏迷。陈某以为王某已经死亡,即将其藏匿在附近的水沟中。陈某虽无任何取财意图,但为了掩盖犯罪事实、转移公安机关侦查视线,将写好的恐吓信放置于王某家门口,称王某被绑架,勒令王某的母亲拿25万元到某大桥处赎人。陈某并未去取钱,三日后,王某的尸体在案发地点附近的一条河内被人发现,经鉴定系溺水死亡。对陈某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故意杀人罪一罪
B. 故意杀人罪与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C. 绑架罪一罪
D. 故意杀人罪与绑架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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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亲友、邻里等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______,可以调解处理。
A. 故意损毁财物行为
B. 阻碍执行职务行为
C.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
D. 寻衅滋事行为
[多项选择]2006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因琐事纠纷与其他房客姜某发生打架斗殴,该郊区派出所的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 派出所以打架斗殴行为情节较轻为由,进行调解处理
B. 经派出所调解,吴某和姜某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减轻对其处罚
C.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派出所应当依法对行为人给予处罚
D.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行为人不履行的,派出所可以强制行为人履行
[单项选择]《唐律疏议》规定,谋杀尊亲处斩。唐朝开元年间,张三及其妻子因琐事与其祖父发生争执,张三及其妻子情急之下将其祖父打成重伤。张三及其妻子应如何处理______
A. 笞刑
B. 徒刑
C. 流刑
D. 死刑
[简答题]2003年11月26日,甲、乙发生纠纷,争执中甲将乙打伤。乙向其好朋友丙表示要让甲赔偿。丙向乙表示,甲乙原来关系不错,为不伤和气,可由他调解让甲赔偿,乙未表示反对。其后,丙因其他事情将该事忘记。2004年2月8日,乙向丙询问调解的情况,丙向乙表示歉意,并说自己还未与甲商谈,将尽快找甲商谈。2004年4月9日,乙再次向丙询问情况,丙表示此事较难办。乙见丙调解始终没有结果,就于2005年6月6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其损失1000元,甲答辩称,诉讼时效已过。
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简答题]李某一日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并将王某打成重伤。李某因此被判3年有期徒刑,并赔偿王某医药费。经过教育改造出狱后,李某改过自新,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干这种蠢事了。”
请根据以上的案例,简要分析法律责任的目的和功能。
[单项选择]赵某与王某本不认识,某晚因琐事在舞厅发生争执。事后,王某跟踪赵某到其家,采用踢门等方法,找赵某寻衅,因赵某避让而未果。次日晚,王某再次至赵某家,先是不停敲门,赵某未予理睬。王某即强行踢开赵某上锁的房门(致门锁锁舌弯曲)闯入赵某家,赵某为将王某赶出房屋持一木棍朝王某挥击,致王某头、面部挫裂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则赵某的行为属于:()
A. 正当防卫
B. 防卫过当
C. 防卫不适时
D. 假想防卫
[判断题]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甲打了乙一耳光,乙嘴角流血,结果血流不止死亡。事后甲才知道乙有血友病。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
[简答题]2008年7月5日,李某与同事王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斗殴,在斗殴中李某将王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王某为此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对轻伤鉴定的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合议庭于是休庭,指定某省人民医院重新鉴定。后李某提出反诉,提出自己也在纠纷过程中受轻伤,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问题]
(1)指出本案在处理程序上存在的问题。
(2)本案反诉能否成立为什么
[单项选择]甲和乙是邻居,因楼内通道占用问题向来不和。某日晚,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进而扭打在一起,造成乙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乙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将甲拘留。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甲属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经检察长决定,做出不起诉决定。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A. 不起诉决定应当送达公安机关、被不起诉人甲和甲所在的单位
B. 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并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
C. 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甲
D. 被害人乙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应当首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多项选择]张志军与邻居王昌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相互殴打,之后,张志军诉至法院要求王昌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共计3000元。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张志军向法院申请事发时在场的方强(26岁)、路芳(30岁)、蒋勇(13岁)出庭作证,法院准其请求。开庭时,法院要求上列证人签署保证书,方强签署了保证书,路芳拒签保证书,蒋勇未签署保证书。法院因此允许方强、蒋勇出庭作证,未允许路芳出庭作证。张志军在开庭时向法院提供了路芳的书面证言,法院对该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关于本案,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
A. 批准张志军要求事发时在场人员出庭作证的申请
B. 允许蒋勇出庭作证
C. 不允许路芳出庭作证
D. 对路芳的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
[多项选择]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
甲与乙因琐事发生口角,甲一怒之下顺手将丙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打向乙,致乙轻伤,丙的手机严重损坏。
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对由甲造成的伤害,乙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
A. 向法院提起自诉
B. 向公安机关控告
C. 向检察院控告
D.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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