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某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西藏探险旅游团,委派刘某为全程导游陪同随团服务。当该团进藏将赴那曲地区时,刘某听过往司机讲,那曲地区已发生暴风雪,道路已断,遂与地陪陈某商议,决定取消那曲行程改道返回拉萨。
当刘某将此决定通知该团后,全体团员大哗,认为仅凭道听途说,无真凭实据就轻率取消那曲行程不妥,应得到确切的消息后再定行止。由此,旅游者与刘发生争执,最终刘以不可抗力为由,将团带回拉萨。为此该团投诉该国际社,要求提供那曲确实发生暴风雪的证明,否则该社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该国际社认为取消那曲行程是导游刘某的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拒绝承担证明及赔偿责任;刘则以法律没有规定不可抗力必须证明为由拒绝承担证明及赔偿责任。
问题:
(1)该国际社认为取消那曲游程属刘某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的说法是否正确?有何依据?
(2)刘某认为不可抗力无须证明的说法是否正确?有何依据?何谓不可抗力?
正确对待旅游者的委托
地陪小陈带领一个欧洲旅游团参观了某牙雕工艺厂。在返回饭店的途中,客人马丁对小陈说,刚才在牙雕工艺厂看到一件工艺品他很喜欢,想买下送给他太太作为生日礼物,因为当时考虑价格太贵没有买下,现在想想还是要买。他问小陈能否回到饭店后与他一起乘出租车再去趟牙雕工艺厂。小陈认为回到饭店后再去牙雕工艺厂可能厂里已经下班了,不如现在马上就去,说完就让司机调转车头赶回牙雕工艺厂。
在牙雕工艺厂里马丁以600欧元买下了那件工艺品。可是当售货员在帮其包装时,马丁发现那件作品有点瑕疵,于是决定还是不买了。后来马丁委托小陈以后有机会为他购买同样款式的牙雕作品一件,并留下900欧元作为购买和邮寄的费用。小陈马上答应了马丁的要求。一周后,小陈在牙雕工艺厂买到了同样款式的作品并把它通过邮局寄给了马丁。小陈还把购物发票及邮寄收据和余款一起寄给了马丁。
旅游者要求调换导游员,导游员小洪接待了一个来自南方某城市的旅游团,其团员大部分都是男性游客。按照接待计划,该团在当地有两天的游览安排。第一天大家游览得很高兴,小洪讲解得也很认真。晚上,在下榻的饭店与旅游者告别的时候,全陪告诉小洪说,有些旅游者希望明天安排一个女导游员来接待这个团队,请小洪与旅行社联系一下。
小洪感到非常不高兴,随后给旅行社经理打了电话,把客人的要求汇报了一下。旅行社的经理告诉小洪,眼下正是旅游旺季,社内所有的正式导游员和兼职导游员都上团了,要换导游员是根本不可能的。经理要求小洪把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客人们讲清楚,求得客人的谅解,并继续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天上午出发时,客人们发现没有女导游员前来接待他们,还是由小洪继续带队,就有点不高兴。而小洪则态度生硬地对他们说:“目前正是旅游旺季,别说女导游,就是男导游都调不过来,你们就再将就一天吧。”客人听了很不舒服,整天游览过程中都无精打采。这一天,小洪的讲解也很不到位,他只想把这个团早点送走。
导游员带团队到不熟悉的地方
导游员小林带领一个由散客组成的团队前往某地进行两日游活动。小林以前没有带队去过这个景区,客车司机也是个新手,一路上行走得不大顺利。按照旅游计划将在途中用中餐,由于小林不熟悉情况,司机又带错了路,当找到就餐的餐厅时比预计晚了两个小时,严重影响了旅游者的心情和后面的安排,客人大为不满。
用完中餐后继续赶路,导游员和司机对路线还是不熟,客车四处转悠找不到方向,车上的旅游者不满到了极点。差不多到了天黑,才在摸索中找到了旅游者所下榻的饭店,浪费了半天的游览时间。第二天,旅游者们要求增加某个景点作为赔偿,可是被小林拒绝了。旅游结束后,全体旅游者写了一封投诉信,批评小林业务不熟悉,服务质量低下,要求旅行社给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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